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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从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布时间:2025-08-23 🕐 更新时间:2025-08-23 👁 433 次浏览
从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措施,逐步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 从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单位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负责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措施,逐步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落实就业援助制度,提供人力资源市场服务;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会同有关部门落实上级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的培养计划和激励政策; 扶持与指导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失业人员等群体创业就业工作;加强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管理,制定和完善人力资源服务制度,做好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工作。按照规定指导有关部门引进人才在本县就业的管理工作;承担就业联席会议日常工作。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的政策和标准;组织实施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贯彻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社会成员的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的政策规定;会同有关部门落实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组织实施社会保险基金的收缴、支付、管理和运营相关政策。

    (五)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工勤人员管理办法;负责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工勤人员的招聘、考核、培训等工作;负责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勤人员的调配管理;指导事业单位遴选工作人员工作;负责全县专业技术职称管理和岗位设置工作,推行专业技术职业资格制度,进一步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配合做好县域专家的管理服务,落实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政策。

    (六)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和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及离退休政策规定;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参与劳动模范评定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指导企业落实职工工资收入增长机制,公布最低工资标准,建立完善务工人员工资支付保障机制。

    (七)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保障职工合法权益。负责全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的指导和协调,依法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保障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负责全县劳动人事争议处理的综合分析工作。

    (八)承担全县劳动保障综合行政执法职责。宣传国家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受理举报投诉,依法纠正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九)加大对人事、社保、就业、劳动监察等方面政策的宣传指导,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信访事件和突发事件。

    (十)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障; 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

    (十一)承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信息

  • 地区:从江县 · 黔东南
  • 分类:政府机构 · 人社局
  •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 电话:0855-6419661
  • 地址:贵州省黔东南州从江县銮里大道从江县人社局
数据来源:政府公开渠道
更新时间:2025-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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