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县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移交符合在榕江县安置的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等,联系退役军人的教育培训,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家属就业创业。
三、组织指导全县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工作。
四、负责全县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等相关工作。
五、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
六、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州退役军人事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