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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江县教育局

榕江县教育局

🕐 发布时间:2025-08-21 🕐 更新时间: 近期更新 👁 312 次浏览
榕江县教育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并指导、协调和监督实施,起草地方性教育规章及有关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
  •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并指导、协调和监督实施,起草地方性教育规章及有关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

    (二)加强全县基础教育工作的统筹管理。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以农村教育为重点,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公共教育资源进一步向农村倾斜,促进教育公平。统筹推进学前教育和高中教育发展,提高办学水平和质量,实现学前教育和高中教育的普及提高。

    (三)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学校德育、法制、体育、艺术、卫生和国防教育工作,推进校园文化建设,强化质量监测工作,提升教育发展水平。

    (四)深入推进教育综合改革,建立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需求的教育体系,推进现代教育制度建设。

    (五)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坚持以就业为导向,深化职业教育改革,提高职业学校的办学水平和质量,积极推进职业教育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增强职业教育发展活力。

    (六)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监督全县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管理国内外对我县的教育援助和教育贷款,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七)统筹和指导教育援助工作。

    (八)加强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指导管理 ,贯彻落实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规范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负责县内民办教育机构的设立、分立 、合并、终止审批。

    (九)规划、指导全县教育系统党的建设、思想道德建设和统战工作,指导学校干部队伍建设。

    (十)承担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具体工作。负责对非法举办国家教育考试的行政处罚。

    (十一)统筹规划教育系统人才队伍、校长队伍建设工作。

    (十二)统筹和指导管理全县教师工作,组织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

    (十三)负责全县教育基础设施、图书资料、教学仪器等的建设和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县普通高校、成人教育和中等专业学校及普通高中的招生考试工作,负责中小学校学籍管理等工作。

    (十四)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

    (十五)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州教育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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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信息

  • 地区:榕江县 · 黔东南
  • 分类:政府机构 · 教育局
  •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8:30-12:00;14:00-17:30
  • 电话:0855-6622702
  • 地址:贵州省黔东南州榕江县古州镇城北新区南岳大道榕江一中旁县教育局办公大楼
数据来源:政府公开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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