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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七星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毕节市七星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发布时间:2025-06-27 🕐 更新时间:2025-06-27 👁 834 次浏览
毕节市七星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全区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方面的组织协调、业务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负责制定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工作规范和执法行为规范,指导督察全区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行为。
  •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并实施监督检查;负责起草全区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方面的政策、制度、规定及地方性规范文件,制定市政基础设施运行、城市照明、园林绿化、市容环卫、城市公园管理等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编制综合行政执法、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城市照明、城市园林景观、城市公园管理等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区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方面的组织协调、业务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负责制定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工作规范和执法行为规范,指导督察全区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行为。

    (三)负责编制七星关区城市园林绿化建设规划、绿地系统规划、绿地养护标准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区城市园林绿化管理范围内的砍伐树木、移植、占用(含临时占用)绿地的审批、监管。

    (四)负责拟定七星关区市政公用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对本区市政道路桥梁、排水设施、道路照明设施的日常管理、养护、维修进行日常监管;负责本区市政设施占用、城市道路挖掘、城市排水等审查审批;参与城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重大项目的论证、立项、施工监督和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等竣工验收移交工作;负责城市地下排水管网建设工程的监管;负责对占用市政、城市道路照明等设施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负责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的收取;负责城市管养区域防汛排涝监管工作。

    (五)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区环境卫生综合管理;负责全区城市道路清扫保洁和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置的企业实施行政许可,对城市道路清扫保洁和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处置实施监管考核;参与全区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清运、处置企业资质审批;负责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工作,对垃圾处理企业运营实施监管。

    (六)贯彻落实城市公园和广场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参与相关行业规划和标准的研究拟订和区属城市公园的规划、建设工作,制定城市公园和广场的管理制度、考核方案,并监督落实;负责区属城市公园森林防火,盗伐林木管控和葬墓管控等工作;负责区属城市公园内举办的社会公益活动审批工作。

    (七)负责七星关区城市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城市垃圾处理总体规范编制,负责做好垃圾处理作业的管理,严格按照有关部门依据价格听证会制定并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制定科学的计收办法征收垃圾处理费,负责对垃圾处理费代收单位的监督管理。

    (八)负责组织实施全区城市管理数字化、智慧化工作;负责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平台建设、运行、维护管理;负责受理城市管理方面的市民投诉、举报等;负责收集、分析、整理各类城市管理信息。

    (九)依照市容环境卫生和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市容环境卫生和城市绿化管理规定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十)依照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市政设施管理规定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十一)依照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广告管理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搭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擅自设置户外广告牌、邮话亭、阅报亭、宣传栏、广告栏、路牌、栏杆、公交站场、停车场、商店交易和擅自进行沿街促销、庆典活动、临街房屋修缮装饰等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十二)依照环境保护、建筑工地、水资源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未采取防尘防燃措施,在城市道路存放煤炭、煤矸石、煤渣、砂石、灰土、渣土等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对在城市道路上焚烧沥青、油类、橡胶、塑料、皮革、垃圾、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以及其它物质产生有害有毒烟尘和恶臭气体造成空气污染等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对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工地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行为,乱排乱倒、偷运存储等违法违规处理餐厨垃圾,向城市水体和地下水道排放、倾倒工业垃圾城市垃圾、建筑垃圾和渣土废弃物等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十三)依照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无合法有效营业执照、无合法固定营业场所、在城市道路沿街占道经营或以其它方式沿街占道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等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十四)依照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非机动车侵占城市道路、行人违规通行城市道路等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十五)依照文化市场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城市道路从事文化娱乐经营、占道贩卖图书、报刊、录音录像制品、激光视(唱)盘等损害市容、阻碍妨碍交通和妨碍社会正常市容秩序等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十六)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

    (十七)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信息

  • 地区:七星关区 · 毕节
  • 分类:政府机构 · 综合执法局
  • 工作时间:工作日 :08:30--17:30
  • 电话:七星关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电话: 0857—8283268
  • 地址:贵州省比较暗七星关区开行路347号(原区公安局刑侦大楼), 邮政编码:551700  
数据来源:政府公开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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