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水市医疗保障局主要职责
根据《赤水市市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2019年1月29日,赤水市医疗保障局挂牌成立。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城乡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职责,市卫生和计生局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职责,市发展和改革局的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职责,市民政局的医疗救助职责整合,组建赤水市医疗保障局(简称医保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市医保局有行政编制8人,事业编制18人,下设综合股、业务股、监管股3个股室和一个股级事业单位——赤水医保服务中心。
市医保局执行全市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安全可控,不断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全市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赤水市医疗保障局全体干部职工将全力做好全市人民群众、干部职工的医疗保障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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