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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生态环境局云岩分局

贵阳市生态环境局云岩分局

🕐 发布时间:2025-04-14 🕐 更新时间: 近期更新 👁 539 次浏览
贵阳市生态环境局云岩分局负责生态环境问题监督管理。牵头协调区域内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 (一) 全面贯彻落实生态环境基本制度。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拟订生态环境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 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贯彻生态环境标准、生态环境技术规范。

    (二) 负责生态环境问题监督管理。牵头协调区域内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三) 负责统筹区域内减排目标的落实。贯彻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的实施,确定大气、水、土壤等纳污能力,提出贯彻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称和控制指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四) 负责提出区域内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县级财政性项目资金安排的意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 展。

    (五) 负责区域内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贯彻实施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污染防治管理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负责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监督、管理、指导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 实施区域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

    (六) 协调和监督区域内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贯彻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七) 负责区域内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落实有关政策、 规划和标准,牵头负责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核设施与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生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

    (八) 负责区域内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依法承担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等相关工作。组织执行贵阳市“三线一单”相关工作。

    (九) 配合管理生态环境监测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统一规划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设置。组织对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价、预警预测,组织承建和管理生态环境监测网和生态环境信息网,推动生态环境大数据建设。

    (十)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贯彻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综合协调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

    (十一)负责区域内生态环境监督和综合执法。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检查,查处生态环境违法问题。

    (十二)组织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十三)结合部门职责,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发。

    (十四)负责统筹、协调、监督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承担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五)完成市生态环境局交办的其他任务,协助并完成区委、区政府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的落实。

    (十六)职责调整。

    将云岩区原生态文明建设局(云岩区环境保护局、云岩区林业绿化局)的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原云岩区发展和改革局的应对 气候变化和减排职责,原云岩区农业水务局的编制水功能区划、 排污口设置管理、流域水环境保护、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等职责,原市国土资源局云岩分局的监督防止地下水污染职责划入市生态环境局云岩分局。

👥 主要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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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信息

  • 地区:云岩区 · 贵阳
  • 分类:政府机构 · 生态环境局
  • 工作时间:周一到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电话:0851-86767790
  • 地址:贵阳市云岩区市北巷6号黔灵文峰苑三单元1楼 邮政编码:550001
数据来源:政府公开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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