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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州县林业局

象州县林业局

🕐 发布时间:2025-03-01 🕐 更新时间:2025-03-01 👁 345 次浏览
象州县林业局负责全县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来宾市有关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参与拟订全县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 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县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来宾市有关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参与拟订全县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

    (二)负责组织全县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负责辖区内林业有害生物的监测、检疫和防治。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相关工作。

    (三)负责编制林业发展规划,林地保护利用、造林绿化、森林经营、天然林保护等相关专项规划。

    (四)负责对森林资源的保护、修复、利用、更新等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破坏森林资源等违法行为。组织编制并监督执 行全县森林采伐限额和森林经营方案。负责林地管理,组织实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依法承办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的审批、审核上 报工作。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负责组织全县公益林划定、调整上报工作,辖区内公益林的保护、建设和管理。管理全县国有林森林资源。

    (五)负责监督管理全县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实施全县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设,监督管理沙化和石漠化土地的开发利用。组织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工作。

    (六)负责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七)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各类自然保护地。指导、监督管理全县各类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提出新建、调整地方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组织开展、审核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审核世界自然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按职责分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八)负责推进全县林业改革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全县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改革意见的实施。组织实施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全县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负责林权流转管理工作。

    (九)负责指导、监督全县各产业对森林和草原资源的开发利用。指导、监督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的实施,负责相关林业产业地方标准的监督实施。拟定全县林 (草)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木(竹)材、花卉、林(草) 品加工及综合利用的行业管理。组织、指导林(草)产品质量监督。组织、指导全县森林公园建设和森林旅游发展工作。

    (十)负责组织指导县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负责组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一)牵头负责全县林业行政执法工作,指导各乡(镇)开展林业行政执法。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十二)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县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森林防火宣传、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全县国有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县应急局,以县应急管理指挥机 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十三)负责监督管理全县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全县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县人民府规定权限,审核全县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

    (十四)负责全县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工作,指导全县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相关履约工作。

    (十五)承担全县全面推行林长制相关工作。承担县林长制办公室的日常工作事务,组织指导全县林长制实施和监督考核。督促落实县林长会议议决事项和县林长、副林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六)协助县自然资源局调处山林权属纠纷。

    (十七)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职能转变。县林业局要切实加大林业和草原生态系统保护力度,组织实施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保障国家生态安全。加快建立自然保护地体系,统一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

    主要领导:

    陈爱宇,女,汉族,1975年10月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现任象州县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

    分管领导:

    潘小双,女,汉族,1986年11月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现任象州县林业局党组成员。(分管政府信息公开)

机构信息

  • 地区:象州县 · 来宾
  • 分类:政府机构 · 林草局
  • 工作时间:08:00—12:00;15:00—18: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 电话:0772-4362021
  • 地址:广西来宾市象州县平安大道291号象州县林业局 邮编:545800
数据来源:政府公开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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