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兴宾三利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局(以下简称“区三利湖管理局”)是兴宾区人民政府直属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事业正科级。区三利湖管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和区委、区政府关于湿地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中心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职责:
(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湿地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二)、负责制定湿地公园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
(三)、负责监督管理湿地的修复和公园的建设工作。
(四)、负责湿地公园内的湿地资源调查、动态监测、数据汇总、资料收集、建档建设工作。
(五)、负责湿地公园内的各种动物、植物和水质安全的依法保护工作。
(六)、负责积极争取有利于湿地公园发展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开展广泛的科研和学术交流活动,引进有利于湿地公园发展的单位参与公园建设。
(七)、负责宣传普及湿地保护和管理的知识。
(八)、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