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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24-12-30 🕐 更新时间: 近期更新 👁 628 次浏览
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办理各级来文来电,及时准确提出办理意见和建议,呈报区人民政府领导批示,并按批示要求做好办理工作。
  • (一)加强思想政治和业务素质教育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二)深入调查研究,了解、掌握和综合全区各个方面的重要信息、情况和问题,形成专题报告,供区人民政府领导决策参考。

    (三)协助区人民政府领导草拟、复核、印发和管理以区人民政府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各类文件。

    (四)负责办理各级来文来电,及时准确提出办理意见和建议,呈报区人民政府领导批示,并按批示要求做好办理工作。

    (五)协助区人民政府领导组织处理需由区人民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

    (六)协调做好以区人民政府名义召开的各类会议的会务工作,确保各类会议有序进行,提高会议质量。

    (七)切实安排好区人民政府领导的公务活动,确保领导各类公务活动有序进行。

    (八)根据区人民政府领导的指示,组织协调区人民政府各部门的工作,为各部门做好服务。

    (九)负责组织起草会议报告、讲话稿及各类总结材料,努力提高各类综合材料的质量。

    (十)负责做好区人民政府全体会议、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区人民政府党组会议的记录及会议纪要编写工作。

    (十一)负责做好政务信息的收集、编写和上报工作。

    (十二)负责做好群众来信来访接待、转办工作,并及时向区人民政府领导报告群众来信来访情况。

    (十三)负责办理人大、政协的议案、提案工作。

    (十四)负责做好全区电子政务内网的维护和管理。

    (十五)负责全区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

    (十六)统筹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工作,协调解决推动重点难点问题,督促各部门落实改革措施。

    (十七)负责组织、督促和检查地方志工作;制定地方志工作规划和审查编纂方案;组织开发利用全区地方志资源;履行政府对港北冠名的地方志的审查验收、出版职责;组织对地方志工作突出单位、个人表彰和奖励;对违反地方志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

    (十八)办理区人民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 主要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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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信息

  • 地区:港北区 · 贵港
  • 分类:政府机构 · 人民政府
  •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节假日除外)
  • 电话:0775-4258101
  •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港北区荷城路1168号(港北区行政中心)A310     邮编:537100
数据来源:政府公开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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