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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乐县民政局

平乐县民政局

🕐 发布时间:2024-11-15 🕐 更新时间:2024-11-15 👁 876 次浏览
平乐县民政局拟订全县社会救助政策、标准,健全和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 一、主要职责

    (一)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制定部门规章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县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承担社会组织管理和执法监督工作。

    (三)拟订全县社会救助政策、标准,健全和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四)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的意见和建议,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指导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依法推进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拟订全县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限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标准,负责乡镇以下行政区域的设立、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上报工作及街道办事处的设立,命名,变更和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县乡(镇)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地名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县内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工作。

    (六)拟订全县婚姻登记政策,指导开展婚姻登记管理工作推进婚俗改革。

    (七)拟订全县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行殡葬改革。负责全县殡葬管理。

    (八)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人工作。

    (九)拟订全县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推进残疾人社会福利有关工作。

    (十)拟订全县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全县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及救助保护站服务管理工作,指导全县指导儿童福利体系建设工作和儿童福利机构管理工作。

    (十一)组织拟订全县促进慈善事业发展规划,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十二)负责落实完善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

    二、负责人:谢维东,平乐县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机构信息

  • 地区:平乐县 · 桂林
  • 分类:政府机构 · 民政局
  • 工作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休息。
  • 电话:0773-7882536,
  • 地址:桂林市平乐县平乐镇上关社区正西街22号
数据来源:政府公开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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