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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安县公安局

隆安县公安局(网上办事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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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时间:2024-10-15 👁 1492 次浏览
贯彻执行有关公安工作的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拟订全县公安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公安工作的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拟订全县公安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掌握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国内安全等情况,为县委、县政府和市公安局提供信息并提出相应决策参考。

    (三)组织实施全县各类刑事案件侦查工作。

    (四)组织、协调处置重大案件、治安事件、治安事故和重大群体性事件、骚乱。

    (五)组织实施并指导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查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依法开展治安行政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治安保卫工作。

    (六)负责户籍、居民身份证、出入境、公安外事工作。

    (七)负责全县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查处交通事故。

    (八)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体性治安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指导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保卫组织和经济民警、保安工作。

    (九)开展全县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负责网络安全案件的侦破工作。

    (十)负责看守所、行政拘留所的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公安法制建设。

    (十二)负责全县公安机关行政装备、后勤保障工作。

    (十三)负责全县公安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组织实施全县公安教育、培训及技能训练;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人事工作。

    (十四)负责全县公安机关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查处、督办公安队伍的违纪案件。

    (十五)负责全县森林公安业务工作。

    (十六)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市公安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领导分工

    副县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兼)黄必强:政府分工:负责政法、政府负责、联系部队等工作;分管县司法局、调处办;协助分工管县国防动员委员会;联系县法院、检察院、人武部、武警、县信访局;县局分工:主持县公安局全面工作。

    局党委副书记、政委黄时军:协同书记、局长主持全面工作,侧重抓队伍建设,分管政工室。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陆超:负责维稳、反恐防暴、防邪、应急处突、治安管理、人口管理、出入境管理、交通安全、消防安全、扶贫等工作;分管治安管理大队(含派出所消防工作)、特巡警大队、国保大队、交通管理大队;联系震东派出所、屏山派出所、布泉派出所。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黄万瀚:负责警务保障、法制、信访、禁毒、监所管理、森林资源及野生动物安全等工作;分管警务保障室、法制大队、禁毒大队、禁毒办、看守所、拘留所、森林警察大队;联系南圩派出所、杨湾派出所、小林派出所、雁江派出所。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颜继刚:负责刑侦、经侦、网安、情报信息分析研判等工作;分管刑事侦查大队、网络安全保卫大队、互联网信息安全中心;联系那桐派出所、华侨管理区派出所、丁当派出所、都结派出所。

    局党委委员、第一副督察长(兼)李宗勇:负责指挥调度、科技通信、机要保密、宣传、督察、审计、纪检等工作,分管指挥中心;联系城厢派出所、乔建派出所、古潭派出所。

    局党委委员、政工监督室主任黄红梅:主持政工室工作,协助政委抓队伍建设。

机构信息

  • 地区:隆安县 · 南宁
  • 分类:政府机构 · 公安局
  • 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 电话:0771-6522162、0771-6522161
  • 地址:南宁市隆安县城厢镇城南路6号
数据来源:政府公开渠道
更新时间:2024-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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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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