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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河县塔河镇人民政府

塔河县塔河镇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网)

🕐 发布时间:2024-10-02 近期 👁 575 次浏览
负责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后勤保障和国防动员工作;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负责协调处理群众来电信访工作;
  •     (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贯彻执行根据党委、政府意见组织起草文字综合材料、发布政务文件及其他政务工作;

    (二)负责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后勤保障和国防动员工作;

    (三)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

    (四)负责协调处理群众来电信访工作;

    (五)负责救灾救济等民政工作;

    (六)负责安全生产、城镇建设领域相关工作;

    (七)负责联系人大、武装工作;

    (八)负责其他党政综合协调相关工作;

    (九)负责宣传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党建工作的安排部署工作;

    (十)负责社区党组织建设的调查研究工作;

    (十一)负责各级党代表的推选工作及换届选举工作;

    (十二)负责党员的发展、培训、管理等工作;

    (十三)负责党员干部党风党纪教育、廉政建设、纪律检查等工作;

    (十四)负责党建理论知识学习传播、群众性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引导正确的舆论导向工作;

    (十五)负责协调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

    (十六)负责其他党建工作。

机构信息

  • 地区:塔河县 · 大兴安岭
  • 分类:政府机构 · 人民政府
  • 工作时间:工作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冬14:00-17:00)
  • 电话: 0457-3607621
  • 地址: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塔河县塔河镇昌盛路189号
数据来源:政府公开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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