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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塔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24-09-30 🕐 更新时间: 近期更新 👁 663 次浏览
负责县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和以县政府名义召开的重要会议的会务及县政府领导重要活动的安排。
  • (一)负责县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和以县政府名义召开的重要会议的会务及县政府领导重要活动的安排。

    (二)协助县政府领导审核或起草以县政府及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各类文件;负责县政府办公室的公文处理、印信管理、文书档案、机要通讯和保密工作;负责全县行政办公系统政务工作的业务指导。

    (三)根据县政府领导的指示和办理文件的需要,协调县直各部门之间、部门与乡镇及企事业单位之间的工作。负责国家、省、地领导及国内外重要人士到塔河县的接洽工作。

    (四)负责文书档案(包括上下级来文)、重要会议材料、文史档案、财务账簿、音像资料的收集、归档立卷、保管及借阅工作。

    (五)负责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事项调研和政策研究,并提出建设性意见或建议,为县政府及领导当好参谋;负责县政府重要汇报材料的撰写工作;负责县政府主要领导讲话、报告等综合材料撰写工作。

    (六)负责搜集、筛选、整理、传递县内外经济和社会各方面的重要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七)负责国家、省、地的文件和领导重要指示或批示落实的督促、检查;负责县政府全局性及各战线重要工作部署、有关文件、会议决定贯彻落实情况的督查及反馈;负责综合和协调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职工代表提议案工作。

    (八)负责县政府政务总值班工作,并及时向领导报告重要情况;负责全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的指导协调、督办检查、信息汇总等工作。

    (九)负责县政府电子政务建设和计算机信息网络建设及其维护、安全保密等项工作;负责塔河县政府网站的管理、更新及维护。

    (十)负责指导全县政府法制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监督、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核和清理;负责全县道路执法监督检查;负责承办县政府依法管辖的行政复议案件;负责行政执法证件管理、法治宣传教育;负责监督行政审批(许可)事项的规范运行。

    (十一)负责县政府有关单位和二级拨款单位的财务管理及各项资金收支、审核、财务计划和监督及其职工的医疗、养老保险等工作。

    (十二)负责县政府机关消防、安全、保卫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协调公安部门维护正常办公秩序。

    (十三)负责县政府机关后勤服务和保障工作以及办公环境建设;负责全县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和节能减排有关工作;负责县政府领导工作用车及车辆维护保养。

    (十四)负责拟定县志编撰规划,组织编撰《塔河县志》。

    (十五)负责国防动员委员会综合协调工作。

    (十六)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 主要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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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信息

  • 地区:塔河县 · 大兴安岭
  • 分类:政府机构 · 人民政府
  • 工作时间:工作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冬14:00-17:00)
  • 电话:0457-3609553
  • 地址: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塔河县中央大街98号
数据来源:政府公开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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