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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德市梅城镇人民政府

建德市梅城镇人民政府(网上办事大厅)

🕐 发布时间:2023-10-28 近期 👁 1430 次浏览
建德市梅城镇人民政府是杭州政府工作部门,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等工作。
  • 梅城镇地处杭州市西部、建德市东部,位于新安江、兰江、富春江三江汇合处,北枕乌龙山,南临三江口。作为千年古府,全镇地域面积154.9平方公里,户籍人口41569人,下辖13个行政村,5个社区。全镇配套设施完善,基础功能齐全,区位优势明显,先后被评为国家千强镇、浙江省首批中心城镇、浙江省绿色小城镇、浙江省卫生城镇、浙江省社会治安先进镇、浙江省文明镇、浙江省教育强镇、东海文化明珠及浙江省历史文化名镇、浙江省森林城镇、浙江省园林城镇。

    办公地址:建德市梅城镇总府后街39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梅城镇党委、政府的主要职责是:

    (一)加强党的领导。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严格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各项制度。

    (二)统筹区域发展。统筹落实社区(村)发展的重大决策和社区(村)建设规划,参与辖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

    (三)组织公共服务。落实人力社保、民政、教育、文化、体育、卫生健康等各领域相关政策。

    (四)实施综合管理。落实辖区内相关行政事务常态化管理;统筹协调区域内相关力量,协助做好监督检查等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

    (五)强化监督管理。明确问责事项和范围,规范问责程序,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六)动员社会参与。做实做强由党建引领的基层共治,构建党组织统一领导、各类组织积极协同、广大群众广泛参与的基层治理体系。

    (七)领导基层自治。发挥社区(村)党组织在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完善党领导下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推进社会主义基层协商民主建设,做好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工作,发挥社区(村)居民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主体作用,提高基层自治整体水平。

    (八)维护安全稳定。负责辖区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共安全及安全生产管理等有关工作,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信息

  • 地区:建德市 · 杭州
  • 分类:政府机构 · 人民政府
  •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 夏季:上午8:00-11:30 下午14:00-17:30,冬季:上午8:00-11:30 下午13:30-17:00
  • 电话:0571-64141202
  • 地址:杭州市建德市总府后街39号
数据来源:政府公开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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