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在街道党工委的统一领导下,行使区委、区政府赋予的权力,负责本辖区的行政管理工作;
2. 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3. 依法参与城区建设和管理,协助搞好城市规划管理、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绿化美化、环境保护、城市防灾、预防和控制各种传染性疾病等工作;
4. 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外来人口管理、青少年教育和武装工作,维护社会安定团结;
5. 积极抓好经济建设,发展多元性的办事处经济,不断壮大办事处经济实力;
6. 落实人口计划指标,加强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搞好计划生育工作;
7. 做好社区教育、文化、体育活动的组织指导、协调工作;
8. 做好拥军优属、社会救济、劳动保障等基层社会保障工作,保护老人、妇女、儿童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9. 协助做好台侨事务、离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
10. 做好辖区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不断加强社区建设。指导居委会工作,帮助居委会解决实际困难。及时征求居民的意见和要求,处理居民来信来访,切实维护居民的利益;
11. 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 暂无领导信息
该机构尚未发布领导信息,请关注后续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