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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济阳区司法局

济南市济阳区司法局

🕐 发布时间:2023-05-10 🕐 更新时间:2023-05-10 👁 1355 次浏览
济南市济阳区司法局是济南政府工作部门,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等工作。
  •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部署督察工作。

    (二)承担统筹规划全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责任。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年度制定规划的建议,负责跟踪了解各部门对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承办区政府及其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清理和备案审查、实施情况的评估工作,研究提出行政规范性文件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的意见、措施。

    (三)负责区政府重大涉法事项合法性审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行政许可权工作;参与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参与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方案、权力清单和自由裁量权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协调部门之间在法律、法规、规章实施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

    (四)承担统筹推进全区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全区政府依法行政工作,承担区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日常工作。负责区政府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承担区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区政府行政裁决的综合协调和指导工作。承担区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协助区政府办公室承担区政府领导集体学法工作。

    (五)负责综合协调全区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区政府行政执法监督的具体工作,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

    (六)承担统筹规划全区法治社会建设的职责。负责拟订全区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指导全区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全区调解工作,组织实施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工作。指导、监督司法所、村(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建设和基层法律服务、安置帮教工作。

    (七)负责拟订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管理全区律师、法律援助、法律服务和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八)指导、监督全区社区矫正工作。

    (九)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警车管理、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十)负责规划、协调、指导全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负责协同推进司法行政系统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负责本系统或领域内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宣传思想和群众工作。

    (十一)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深化“一次办好”改革的要求,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法律服务行业监管方式,落实监管责任,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融合发展,推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便民化,提高政府服务质量和效率。

机构信息

  • 地区:济阳区 · 济南
  • 分类:政府机构 · 司法局
  • 负责人:杨元明
  •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夏季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工作日) 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工作日)
  • 电话:0531-84211891
  •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济阳区正安路8号
数据来源:政府公开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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