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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唐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高唐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发布时间:2023-04-06 近期 👁 2674 次浏览
高唐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是聊城政府工作部门,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等工作。
  • (一)贯彻执行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管理工作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完善和创新相关工作机制。指导制定全县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办理划入的行政许可事项、关联政务服务事项和收费事项。

    (三)负责对全县政务服务(依申请办理的行政权力及公共服务,下同)实施工作进行组织协调和指导监督,统筹指导全县政务服务事项实施要素的梳理。牵头负责政务服务标准化工作,监督实施政务服务标准规范。负责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对进驻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事项实行动态管理。组织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上网办理。

    (四)负责运行、管理县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对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各部门政务服务工作进行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和指导服务。对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业务培训和考核评价。

    (五)负责协调指导全县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对县级部门专门办事大厅(分中心)进行业务指导和管理考核。对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服务站点进行业务指导和考核。

    (六)负责推进县政务服务平台应用系统的建设、管理、运维,负责政务服务信息共享成果在行政审批领域的应用工作。

    (七)负责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八)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原审批部门的职责分工。县行政审批局负责划入的行政许可事项及相关联政务服务事项和收费事项的依法受理、审核、决定、送达,并对职责范围内的行政审批服务行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审批工作中出现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投诉受理工作由县行政审批局承担。行业监管部门要强化行政许可后的监管责任,细化监管措施,避免监管缺位。原审批部门因监管工作,需要县行政审批局提供相关数据、信息的,县行政审批局应积极配合。审批过程中需要专门机构或专业技术人员提供现场勘验或评估评审等专业性辅助工作的,行业监管部门应予以办理。县行政审批局相关审批工作接受省市有关部门的业务指导,并负责对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服务站点的业务指导。今后,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下放、调整的行政许可及相关事项,原则上由县行政审批局承接实施(许可职责未划入的除外);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下放、调整的行政处罚等事中事后监管事项由行政主管部门承接实施。

    2.与县政府办公室(挂县大数据局牌子)在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管理方面的职责分工。县行政审批局负责推进县政务服务平台应用系统的建设、管理、运维。县政府办公室(挂县大数据局牌子)负责全县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统筹推进全县“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

机构信息

  • 地区:高唐县 · 聊城
  • 分类:政府机构 · 政务中心
  •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工作日春冬)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工作日夏秋)
  • 电话:0635-3993156
  • 地址:山东省聊城市高唐县鼓楼东路448号,   邮政编码:252800
数据来源:政府公开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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