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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崂山区电子政务和大数据中心

青岛市崂山区电子政务和大数据中心

🕐 发布时间:2023-03-07 🕐 更新时间:2023-03-07 👁 1926 次浏览
青岛市崂山区电子政务和大数据中心是青岛政府工作部门,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等工作。
  • (一)负责推进大数据战略、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和“数字青岛”建设,落实国家、省、市大数据和电子政务相关技术标准。研究提出大数据和电子政务发展规划、政策措施、标准规范和评价体系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大数据和电子政务基础设施建设。承担政务领域大数据、云计算和电子政务外网等统一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协调、管理等工作。

    (三)负责数据资源的统筹管理。建立完善数据资源统筹管理体系,管理政务数据资源和社会数据资源。组织编制数据资源目录,推进数据资源采集汇聚,推动政务、民生、产业领域各类数据资源的深度开发利用与共享开放。

    (四)负责统筹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研究提出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项目的统筹管理机制并组织实施。推动大数据与新一代信息技术的融合发展,支持构建各领域规范化数据开发利用场景,推进大数据应用发展。

    (五)促进大数据以及相关产业发展。促进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数字经济发展,推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引导培育新兴业态。推进大数据采集、存储、加工、应用类产业发展。监测分析大数据行业运行发展态势,协调解决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培育、引导、扶持大数据行业协会发展。

    (六)承担电子政务工作。研究提出电子政务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对相关工作开展评估考核。统筹政务信息系统规划设计、建设管理和应用推进,推动政务服务平台和业务协同体系建设,承担政务服务平台的统筹规划和建设管理工作。协助完善数据服务政府决策机制,推动网上政民沟通等社会治理模式创新,推进数字政府建设。

    (七)统筹推进大数据和电子政务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务信息系统、政务数据、公共数据和重点行业数据的安全保障工作。

    (八)负责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运行维护,承担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公开、应用等工作。

    (九)贯彻落实大数据和电子政务人才队伍建设的相关政策措施,开展知识普及和对外交流合作,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

    (十)承担区智慧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区电子政务和大数据发展专项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信息

  • 地区:崂山区 · 青岛
  • 分类:政府机构 · 政务中心
  • 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法定工作日)
  • 电话:0532-88996730 投诉电话 0532-88996730
  •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仙霞岭路18号
数据来源:政府公开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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