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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江口市统计局

丹江口市统计局

🕐 发布时间:2023-02-21 🕐 更新时间:2023-02-21 👁 1280 次浏览
丹江口市统计局是十堰政府工作部门,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等工作。
  • (一)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执行全国基本统计制度和国家统计标准,指导全市统计工作。

    (二)按要求开展重大国情国力普查,组织实施开展全市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相关统计数据。

    (三)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价格、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基本统计数据。

    (五)统一管理、公布全市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六)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七)组织开展本地区统计工作监督检查,查处重大统计违法行为。

    (八)建立并管理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负责开展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九)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综合股。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信息、会务、安全、机要、保密、信访、综治、精神文明、档案、目标考核、政务公开、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机关党群工作。负责机关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干部队伍建设、离退休干部管理等工作。监测预警全市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状况,提出宏观调控咨询建议。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核算工作。收集、整理和对外提供全市经济社会综合性统计数据。负责统计年鉴、统计资料整理、编印工作。参与全市目标考核评价工作。组织协调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组织统计法律法规宣传贯彻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全市重大统计违法案件。办理全市统计行政应诉和其他法律性事务。负责基本单位名录库维护、社情民意调查等工作。

    (二)一产业统计股。负责农林牧渔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农村能源消耗、农村社会经济等基本情况调查统计、分析监测和预警。负责指导基层统计站统计信息化建设和农村统计基层基础工作。组织协调农业普查工作。

    (三)二产业统计股。负责全市工业、能源、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等基本情况调查统计、分析监测和预警。配合主管部门开展节能降耗、生态文明绿色发展考核。组织指导全市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

    (四)三产业统计股。负责全市批发和零售业、交通、通讯、住宿和餐饮业、人口抽样调查、劳动力调查、工资统计、科技、文化旅游、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物价等社会发展基本情况调查统计、分析监测和预警。指导全市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组织协调人口普查工作。

机构信息

  • 地区:丹江口市 · 十堰
  • 分类:政府机构 · 统计局
  • 负责人:苏刚
  • 工作时间:夏季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秋季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 电话:0719--5220960
  • 地址:湖北省十堰市丹江口市人民政府一楼
数据来源:政府公开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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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机构

数据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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