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贯彻落实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等工作政策法规。
2. 负责全区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退休干部、退役士兵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待遇保障工作。
3. 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优待抚恤等,组织指导全区拥军优属工作。
4. 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以及纪念活动。
5. 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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