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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市公安局

荆门市公安局(网上办事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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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负责人:陈实 🕐 更新时间:2023-01-12 👁 3358 次浏览
荆门市公安局是荆门政府工作部门,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等工作。

📋 主要职能

荆门市公安局为主管全市公安工作的市政府组成部门,领导和管理全市公安工作,主要职能包括:

(一)根据国家关于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部署,结合本市实际,研究、部署全市公安工作,并督促检查全市各级公安机关的贯彻执行情况。

(二)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

(三)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的侦查工作,协调处置重大案件和治安事故。

(四)指导、监督全市各级公安机关依法查处破坏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特种行业等工作。

(五)组织、指导出入境管理和外国人在市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六)组织实施消防管理及监督,协助各级政府落实消防法规的各项措施。

(七)指导、监督各级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驾驶人管理工作。

(八)指导、监督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九)负责全市的监所管理和建设工作。

(十)负责全市的公安法制工作,指导、办理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家赔偿工作、代理行政诉讼案件。

(十一)负责组织实施到我市视察工作的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的警卫工作。

(十二)负责全市禁毒缉毒工作,承担市禁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三)组织实施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技术侦察建设;负责全市公安科学技术及社会公共安全行业的监督和管理。

(十四)制定全市公安机关装备、被装配备和经费等警务保障的方案和措施,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警务保障标准、制度的落实。

(十五)制定全市公安机关人员培训、公安教育、公安宣传的方案和措施,检查、监督落实情况。按规定的权限管理公安机构、人员编制、警衔等工作,按规定的权限管理和协管干部。

(十六)制定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组织指导并实施警务督察工作,查处、督办重大违纪案件。

(十七)指导全市林业部门的公安业务工作。

(十八)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信息

  • 地区:东宝区 · 荆门
  • 分类:政府机构 · 公安局
  • 负责人:陈实
  • 工作时间:上午 8:30-12:00 下午 14:30-18:00
  • 电话:0724-8881111
  • 地址:荆门市掇刀区深圳大道69号
数据来源:政府公开渠道
更新时间:2023-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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