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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咸安区教育局

咸宁市咸安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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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负责人:徐建华 🕐 更新时间:2022-12-28 👁 2907 次浏览
咸宁市咸安区教育局是咸宁政府工作部门,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等工作。

📋 主要职能

咸安区教育局系区委直属事业单位,为正科级。内设办公室、基础教育股、综合教育股、人事股、计划财务股、监察审计股、教育督导股、安全卫生与维护稳定工作办公室等8个股室。
咸安区教育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方针以及上级有关教育工作的政策、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规范性文件,拟订有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制定各项教育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拟订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战略研究,会同有关部门规划、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布局结构调整,负责组织实施行政审批工作,负责教育事业相关数据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三)负责综合管理和协调学前教育、基础教育、特殊教育、民办教育工作,促进全区教育公平、均衡发展。

(四)负责本区教师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教师资格制度,负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规划、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校长和教师队伍建设工作,规划、指导教师的培养培训工作,推进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

(五)负责所属学校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指导学校的教学工作、思想宣传工作、德育工作、科技教育、国防教育、普法教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环境保护教育、禁毒教育等工作;组织、指导高中阶段学校(含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职业高中)学生军事训练工作;规划、指导、协调教育科研和教育信息化工作;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文字规范工作。

(六)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预算,指导所属单位的经费核算、财务管理、收费管理、资产管理和后勤管理,负责所属学校基建工作和内部审计。

(七)负责全区中小学教育督导评估工作。

(八)负责按权限制定本区各级各类学校的招生计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并按规定组织本区的普通高考、中考、成人招生考试和自学考试。

(九)领导全区教育系统的工、青、妇等群众组织,支持其依据法律、章程独立开展工作。

(十)履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其他法定职责,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信息

  • 地区:咸安区 · 咸宁
  • 分类:政府机构 · 教育局
  • 负责人:徐建华
  •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5月1日至9月30日)
  • 电话:0715—8322692
  • 地址:咸宁市咸安区长安大道90号
数据来源:政府公开渠道
更新时间:2022-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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