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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远县公安局

宁远县公安局

🕐 发布时间:2022-12-02 🕐 更新时间: 近期更新 👁 5783 次浏览
宁远县公安局是永州政府工作部门。
  •    宁远县公安局,主要职责是打击违法犯罪,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全县公安规范性文件;指导、监督、检查全县公安工作。

    2、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拟定对策。

    3、承办案件的侦查工作,协调、处置重大案件(事件)、治安事故和骚乱。

    4、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爆炸物品,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等工作。

    5、负责全县出境、入境和外国人在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6、指导、监督全县消防工作。

    7、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维护全县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指导、参与重大交通事故的查处;管理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8、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9、负责全县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和通信工作。

    10、负责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和监督、考察工作;直接管理县看守所、治安拘留所、收容教养所。

    11、组织实施对来宁的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重要会议的安全警卫工作。

    12、组织、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开展禁毒、缉毒工作;承担县禁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3、组织实施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和行动技术等建设。

    14、负责全县公安机关装备、被装配备的计划、申报、分配、管理工作;负责申报公安业务经费和专项拨款的分配计划并监督、管理使用情况。

    15、负责全县公安队伍.建设管理公安机关人员培训、教育、奖惩、优抚及公安宣传工作;负责全县公安民警的警衔管理;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

    16、拟定全县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负责全县公安机关警务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指导、督促、检查全县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查处全县公安队伍的各类违纪案件。

    17、承担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 主要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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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信息

  • 地区:宁远县 · 永州
  • 分类:政府机构 · 公安局
  • 负责人:胡少波
  • 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7月1日-9月30日)
  • 电话:0746-7223328
  • 地址:宁远县舜陵街道九疑大道 邮编:425600
数据来源:政府公开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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