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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昭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发布时间:2021-05-10 🕐 更新时间:2021-05-10 👁 1627 次浏览
昭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和县委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退役军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 主要领导:

    贝敬先男,1980年4月生,汉族,昭平县人,2003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1年参加工作,区委党校大学广西区党校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大学学历。现任昭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主要职责:

    昭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和县委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退役军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拟定全县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为国家和为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全县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以及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三、组织指导全县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会同有关部门修订、制定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并组织协调指导落实。

    五、组织协调指导落实全县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和保障工作。

    六、组织指导全县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制定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

    七、组织指导全县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并组织实施。

    八、负责全县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全国、全区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九、组织指导并监督检查全县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十、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信息

  • 地区:昭平县 · 贺州
  • 分类:政府机构 · 退役军人事务局
  • 工作时间:8:00-12:00 15: 00-18:00(国家法定工作日)
  • 电话:0774-6690999
  •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昭平县河西东路183
数据来源:政府公开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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