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 / 政府机构 » 市场监管局 / 广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广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广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 发布时间:2021-04-21 🕐 更新时间:2021-04-21 👁 6357 次浏览
广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贯彻执行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标准规范。承担辖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处理消费者申诉举报,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标准规范。

    (二)承担辖区相关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行为。承担辖区广告活动监督管理工作,查处广告违法行为;承担辖区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有关工作(价格垄断行为除外);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人员及其直销活动监督管理工作,查处传销和违法直销案件,协调相关部门开展打击传销联合行动;查处辖区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承担辖区拍卖、合同管理工作。

    (三)承担辖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处理消费者申诉举报,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四)承担辖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食品质量监督抽查、检测及处理工作,负责监督实施食品行政许可,承担食品安全检查、整顿治理和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对(急)处置。

    (五)承担辖区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医疗机构制剂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监督管理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以及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

    (六)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承担药学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

    (七)承担辖区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承担产商品质量监督抽查、检测及处理工作;配合开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现场审查和重大质量事故调查处理。

    (八)承担辖区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获证企业及强制性认证产品监督管理工作,查处认证违法行为。

    (九)承担辖区计量管理工作。依法管理计量器具和检定人员,监管市场计量行为,查处计量违法行为。

    (十)承担辖区标准化管理工作。办理企业标准备案和执行标准登记,承担标准实施监督和代码、条码监督管理工作。

    (十一)承担辖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依法对特种设备进行安全监察和行政许可的监察检查;按规定报告特种设备事故,配合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十二)查处辖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商品以及反垄断。

    (十三)承担辖区内酒类流通和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后的监督管理。

    (十四)承担辖区专利管理职责,贯彻执行商标、专利侵权判断标准及保护执法的检验、检定和其他相关标准,承担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工作的职责。

    (十五)承担辖区价格监督检查相关职责,组织实施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国家机关、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十六)承担辖区食盐生产经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机构信息

  • 地区:广德市 · 宣城
  • 分类:政府机构 · 市场监管局
  • 负责人:邢超平;广德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
  •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5:30;
  • 电话:0563-6022435; 投诉举报电话:消费者投诉举报专线 12315;市民热线:12345;
  • 地址:广德市桃州镇新政务区天官山路5号;邮政编码:242200;
数据来源:政府公开渠道
🌐 进入官方网站

办事机构

数据统计

  • 浏览量:6357 次
  • 点评数:0 条
  • 关注数:0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