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荥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荥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发布时间:2021-03-29 🕐 更新时间: 近期更新 👁 5256 次浏览
荥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是郑州政府工作部门。
  • (一)贯彻党和国家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全市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改革与发展,拟定全市退役军人事业发展规划和工作政策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及随调配偶、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做好自主择业、自主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四)负责全市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全市随军家属安置,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五)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多方联动协调机制。

    (六)组织协调落实移交我市的离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落实军队离退休干部(遗属)、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相关待遇。

    (七)负责全市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拟订全市有关退役军人医疗、养老等机构的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

    (八)组织开展全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贯彻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并组织实施。

    (九)负责全市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指导全市烈士纪念设施等机构的服务管理工作,总结表彰和宣扬全市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十)负责全市退役军人法律法规宣传工作,贯彻落实全市关于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全市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十一)推进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夯实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保障工作基础,提升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保障工作水平。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 主要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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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信息

  • 地区:荥阳市 · 郑州
  • 分类:政府机构 · 退役军人事务局
  • 负责人:服务中心
  • 工作时间: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 14:00-17:30(冬季)14:30-18:00(夏季)
  • 电话:0371-66125102
  • 地址:荥阳市工业南路13号 ;邮编:450100
数据来源:政府公开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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