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仙桃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仙办文〔 2019〕年32号),我局的主要职责如下:
1.牵头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工作;
2.负责全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和“互联网+监管”工作;
3.负责政务服务和政务公开工作,负责政务服务大厅管理;
4.负责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
5.负责数字政府建设和智慧城市建设;
6.负责全市大数据管理工作;
7.负责市政府门户网站管理;
8.负责指导协调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监管交易平台,规范和管理交易市场主体行为;
9.负责公共资源交易监督检查,受理公共资源交易投诉举报,查处公共资源交易中的违法行为;
10.统筹协调全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工作,负责建设和管理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专家库;
11.负责全市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体系建设。
此外,与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如下:
1.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牵头全市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工作,市委编办负责推进权责清单制度工作,市发改委负责推进投资审批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激励创业创新、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等具体工作,市司法局负责精简行政审批中“减证便民”工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证照分离”“多证合一”,负责“双随机、一公开”等具体工作。
2.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负责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的综合监督管理。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对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及交易范围、交易方式、交易组织形式进行审批、核准;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督管理,受理投诉举报并依法处理;依法开展对公共资源交易合同履约行为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查处,并将处理结果通报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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