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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泉县税务局

突泉县税务局

🕐 发布时间:2019-04-22 近期 👁 3145 次浏览
突泉县税务局是兴安政府工作部门,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等工作。
  • 国家税务总局突泉县税务局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负责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

    (二)负责贯彻执行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组织落实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负责研究拟定本单位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中长期规划,参与拟定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预算目标并依法组织实施。负责本单位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会统核算工作。组织开展收入分析预测。

    (四)负责开展税收经济分析和税收政策效应分析,为国家税务总局兴安盟税务局和地方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五)负责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组织实施税(费)源监控和风险管理,加强大企业和自然人税收管理。

    (六)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纳税服务、税收宣传工作,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承担涉及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七)负责所辖区域内国际税收和进出口税收管理工作,组织反避税调查和出口退税事项办理。

    (八)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各类发票管理。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票证管理。

    (九)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信息化建设和数据治理工作。

    (十)负责本单位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工作,开展对本单位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及上级工作部署情况的督查督办,组织实施税收执法督察。

    (十一)负责本单位基层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加强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承担税务人才培养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本单位绩效管理和干部考核工作。

    (十二)负责本单位机构、编制、经费和资产管理工作。

    (十三)完成国家税务总局兴安盟税务局和地方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派出机构
    突泉县税务局设置派出机构6个,其中: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第二税务分局、六户镇税务分局,为副科级;突泉镇税务所、杜尔基镇税务所、宝石镇税务所,为正股级。 

    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和服务工作。组织开展本单位纳税服务(含缴费服务,下同)工作;组织实施纳税服务制度和规范;组织开展面向纳税人和缴费人的税法宣传、纳税辅导、咨询服务、办税服务和权益保护等工作;负责办税服务厅、纳税服务热线等面向纳税人和缴费人的服务渠道管理;负责税收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办理纳税服务投诉;负责落实涉税专业服务监管政策及制度,统筹协调社会化纳税服务。参与拟订并组织实施税收宣传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协助指导本单位税收新闻宣传工作;具体承办涉税舆情管理、政务公开工作;组织实施税收法律知识普及工作;负责本单位网站、微信、微博、客户端等管理工作。 

    第二税务分局。负责重点税源集中管理、风险应对和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管理工作。负责信息数据和风险管理的目标规划、制度制定的实施工作;负责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和国家税务总局兴安盟税务局下发风险应对任务的整合和推送;负责本单位税收风险管理模型构建、分析识别、任务推送、监控评价结果反馈等工作;承担各类税收数据、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数据的集中管理、质量控制、分析应用、共享交换及税务云平台管理等事项;负责组织、协调、指导、考核本单位大数据和风险管理工作。 

    六户镇税务分局、突泉镇税务所、杜尔基镇税务所、宝石镇税务所,分别承担所辖区域内税收及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和服务工作。 

机构信息

  • 地区:突泉县 · 兴安
  • 分类:政府机构 · 税务局
  • 负责人:突泉县税务局
  •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1:30-14:30-17:30
  • 电话:(0482)5120138
  • 地址:兴安盟突泉县华丰街幸福童年幼儿园东侧约140米
数据来源:政府公开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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