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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地区税务局

阿里地区税务局

👤 负责人:平措,党委书记、局长 🕐 更新时间:2019-04-19 👁 4524 次浏览
阿里地区税务局是阿里政府工作部门,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等工作。

📋 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部署要求,国家税务总局阿里地区税务局于2018年7月5日成立。为更好地服务纳税人办税和群众办事,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办公地址和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阿里地区狮泉河东路15号国家税务总局阿里地区税务局

联系方式:0897-2821195  纳税服务电话:0897-2823970

邮政编码:859000

二、网站和新媒体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阿里地区税务局网站为:http://al.xztax.gov.cn/,原西藏阿里地区国家税务局网站将不再更新。

国家税务总局阿里地区税务局微信公众号为“阿里税务”订阅号,原“阿里国税局”订阅号不再保留。


国家税务总局阿里地区税务局职能概况

(一)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负责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
(二)负责贯彻执行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组织落实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负责研究拟定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中长期规划,参与拟定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预算目标并依法组织实施。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会统核算工作。组织开展收入分析预测。
(四)负责开展税收经济分析和税收政策效应分析,为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和地委、行署提供决策参考。
(五)负责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组织实施税(费)源监控和风险管理,加强大企业和自然人税收管理。
(六)负责组织实施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纳税服务、税收宣传工作,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承担涉及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七)负责所辖区域内国际税收和进出口税收管理工作,组织反避税调查和出口退税事项办理。
(八)负责组织实施所辖区域内税务稽查和社会保险费、有关非税收入检查工作。
(九)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各类发票管理。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票证管理。
(十)负责组织实施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信息化建设和数据治理工作。
(十一)负责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工作,开展对本系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及上级工作部署情况的督查督办,组织实施税收执法督察。
(十二)负责本系统基层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加强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承担税务人才培养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本系统绩效管理和干部考核工作。
(十三)负责本系统机构、编制、经费和资产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和阿里地委、行署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构信息

  • 地区:噶尔县 · 阿里
  • 分类:政府机构 · 税务局
  • 负责人:平措,党委书记、局长
  •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 工作日下午14:00-17:30(夏季)13:30-17:00(冬季)
  • 电话:0897-2821195,0897-2823970
  • 地址:阿里地区狮泉河东路15号国家税务总局阿里地区税务局
数据来源:数据来源:政府公开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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