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完成国家税务总局烟台市税务局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派出机构
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
承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和服务。
第二税务分局
承担辖区内列名企业、重点税源企业、重点行业、特定对象的基础事项管理、风险应对和辅导服务等工作;承担区(县、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等工作。
城厢税务分局
承担所辖列名企业的基础管理和辅导服务;承担征管职责范围内的纳税人和缴费人的基础事项管理、风险应对和辅导服务等工作;承担与税源管理相关的其他工作。
古柳税务分局
承担所辖列名企业的基础管理和辅导服务;承担征管职责范围内的纳税人和缴费人的基础事项管理、风险应对和辅导服务等工作;承担与税源管理相关的其他工作。
龙旺庄税务分局
承担所辖列名企业的基础管理和辅导服务;承担征管职责范围内的纳税人和缴费人的基础事项管理、风险应对和辅导服务等工作;承担与税源管理相关的其他工作。
沐浴店税务分局
承担所辖列名企业的基础管理和辅导服务;承担征管职责范围内的纳税人和缴费人的基础事项管理、风险应对和辅导服务等工作;承担与税源管理相关的其他工作。
团旺税务分局
承担所辖列名企业的基础管理和辅导服务;承担征管职责范围内的纳税人和缴费人的基础事项管理、风险应对和辅导服务等工作;承担与税源管理相关的其他工作。
姜疃税务分局
承担所辖列名企业的基础管理和辅导服务;承担征管职责范围内的纳税人和缴费人的基础事项管理、风险应对和辅导服务等工作;承担与税源管理相关的其他工作。
谭格庄税务分局
承担所辖列名企业的基础管理和辅导服务;承担征管职责范围内的纳税人和缴费人的基础事项管理、风险应对和辅导服务等工作;承担与税源管理相关的其他工作。
吕格庄税务分局
承担所辖列名企业的基础管理和辅导服务;承担征管职责范围内的纳税人和缴费人的基础事项管理、风险应对和辅导服务等工作;承担与税源管理相关的其他工作。
高格庄税务分局
承担所辖列名企业的基础管理和辅导服务;承担征管职责范围内的纳税人和缴费人的基础事项管理、风险应对和辅导服务等工作;承担与税源管理相关的其他工作。
经济开发区税务分局
承担所辖列名企业的基础管理和辅导服务;承担征管职责范围内的纳税人和缴费人的基础事项管理、风险应对和辅导服务等工作;承担与税源管理相关的其他工作。
📭 暂无领导信息
该机构尚未发布领导信息,请关注后续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