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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河县税务局

清河县税务局

🕐 发布时间:2018-12-19 🕐 更新时间:2018-12-19 👁 5160 次浏览
清河县税务局是邢台政府工作部门,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等工作。
  • 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部署,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2号),为确保我县税务机构改革后各项税收工作平稳有序运行,我县新成立六个税务派出机构,分别为国家税务总局清河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国家税务总局清河县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国家税务总局清河县税务局城区税务分局、国家税务总局清河县税务局连庄税务分局、国家税务总局清河县税务局王官庄税务分局、国家税务总局清河县税务局油坊税务分局。现就挂牌后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国家税务总局清河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于20181030日挂牌办公,负责全县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和服务工作。

    办公地址:清河县岷山路6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邮政编码:054800

    二、国家税务总局清河县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于20181030日挂牌办公,负责全县重点税源集中管理、风险应对和县直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管理等工作。

    办公地址:清河县泰山北路167

    邮政编码:054800

    三、国家税务总局清河县税务局城区税务分局于20181030日挂牌办公,负责葛仙庄镇、清河县经济开发区、清河县新材料聚集区所辖税源、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管理工作,对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实行分类管理和有效服务。

    办公地址:清河县泰山北路167

    邮政编码:054800

    四、国家税务总局清河县税务局连庄税务分局于20181030日挂牌办公,负责连庄镇、清河县羊绒小镇所辖税源、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管理工作,对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实行分类管理和有效服务。

    办公地址:清河县连庄镇

    邮政编码:054804

    五、国家税务总局清河县税务局王官庄税务分局于20181030日挂牌办公,负责王官庄镇、坝营镇所辖税源、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管理工作,对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实行分类管理和有效服务。

    办公地址:清河县王官庄镇

    邮政编码:054802

    六、国家税务总局清河县税务局油坊税务分局于20181030日挂牌办公,负责油坊镇、谢炉镇所辖税源、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管理工作,对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实行分类管理和有效服务。

    办公地址:清河县陈庄工业区308国道南侧

    邮政编码:054800

    国家税务总局新河县税务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负责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

    (二)负责贯彻执行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组织落实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负责研究拟订本单位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中长期规划,参与拟订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预算目标并依法组织实施。负责本单位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会统核算工作。组织开展收入分析预测。

    (四)负责开展税收经济分析和税收政策效应分析,为国家税务总局邢台市税务局和县委、县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五)负责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组织实施税(费)源监控和风险管理,加强大企业和自然人税收管理。

    (六)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纳税服务、税收宣传工作,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承担涉及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七)负责所辖区域内国际税收和进出口税收管理工作,组织反避税调查和出口退税事项办理。

    (八)负责组织实施所辖区域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检查工作。

    (九)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各类发票管理。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票证管理。

    (十)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信息化建设和数据治理工作。

    (十一)负责本单位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工作,开展对本单位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及上级工作部署情况的督查督办,组织实施税收执法督察。

    (十二)负责本单位基层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加强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承担税务人才培养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本单位绩效管理和干部考核工作。

    (十三)负责本单位机构、编制、经费和资产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国家税务总局邢台市税务局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派出机构


    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主要承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和服务工作。

    第二税务分局。承担县级重点税源集中管理、风险应对和县直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管理等工作。

    城区税务分局。承担对所辖税源、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管理工作,对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实行分类管理和有效服务。

    上述机构级别为副科级。

    领导简介
    杨广林党委书记、局长
    安志远党委委员、副局长
    盖相利党委委员、副局长
    付景利党委委员、副局长
    李冬党委委员、副局长
    程立申党委委员、纪检组组长


机构信息

  • 地区:清河县 · 邢台
  • 分类:政府机构 · 税务局
  • 负责人:清河县税务局
  •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30 - 12:00 下午:14:30 - 17:30(夏季) 13:30 - 17:30(冬季)
  • 电话:0319-4781542   纳税咨询、纳税服务投诉电话:0319-4781383
  • 地址:河北省邢台市新河县富强街与时代路交叉口西150米
数据来源:政府公开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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