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能1. 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场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实施质量强市、食品安全、标准化和知识产权战略,规范维护市场秩序,营造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
2. 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指导全市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共享机制,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 负责组织指导全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全市市场监管执法队伍建设,推动实行统一市场监管,组织查处督办大案要案、跨区域案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4. 负责反垄断相关工作。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按权限开展反垄断执法,组织指导公平竞争审查工作。
5. 负责市场秩序监督管理。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等行为,监管广告活动,指导消费权益保护工作。
6. 负责宏观质量管理和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拟订实施质量发展制度措施,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风险监控,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监管。
7. 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和锅炉环保标准执行情况,按权限组织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
8. 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和全链条监管。统筹指导全市食品安全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应急处置,建立覆盖生产、流通、消费的监管机制,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负责特殊食品监管。
9. 负责统一管理计量、标准化、检验检测、认证认可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管理计量器具,规范市场计量行为;负责地方标准立项发布,监督标准实施;规范检验检测市场,监督管理认证认可活动。
10. 负责知识产权保护、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工作。拟订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负责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监管执法;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标准和管理制度,开展相关不良反应监测处置。
11. 负责民营经济发展指导、非公经济组织党建指导、行政审批、应急宣传、财务管理、人事管理等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部门办公室(电话:0827-5260762)、综合规划科(产业发展科)(电话:0827-5271068)、政策法规科(电话:0827-2228816)、企业监督管理科(电话:0827-5180282)、信用监督管理科(电话:0827-5895955)、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科(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办公室)(电话:0827-5260581、5271358)、价格监督检查科(电话:0827-5271051)、消费者权益保护科(电话:0827-5265315)、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科(电话:0827-5263669)、广告监督管理科(电话:0827-5260906)、质量发展科(电话:0827-2557111)、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电话:0827-5260151)、食品安全协调科(电话:0827-5271068)、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科(电话:0827-5251519)、食品流通与特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电话:0827-5268824)、餐饮服务安全监督管理科(电话:0827-5232330)、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电话:0827-5232037)、计量科(电话:0827-5236889)、标准化科(电话:0827-5262569)、科技与认证认可监督管理科(电话:0827-5888559)、知识产权科(电话:0827-5267365)、药品监督管理科(电话:0827-5232136)、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科(电话:0827-5251935)、化妆品监督管理科(电话:0827-5271036)、安全抽检监测科(电话:0827-5271076)、民营经济发展科(电话:0827-5269070)、非公经济组织党建工作指导科(电话:0827-5231767)、行政审批科(电话:0827-5775690)、应急处置与宣传科(电话:0827-5260762)、财务科(电话:0827-5265106)、人事科(电话:0827-5267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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