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职责
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以及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统筹推进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完善市场监管机制。负责各类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协调督促相关行业监管部门按照分工依法对市场主体加强监管;组织实施市场主体信用监管工作。
(三)依法承担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济秩序的责任。负责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虚拟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反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及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四)统一管理全县标准化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推动各部门、各行业的标准化工作;研究制订推进标准化战略的政策措施;依法组织制定地方标准规范,建立覆盖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的永泰标准体系;依法监督标准的实施;推动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管理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管理全县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管理全县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
(五)统筹推进永泰质量建设,牵头制订永泰质量和质量强县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各部门各行业各领域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推动经济、社会等各领域质量全面提升;推进永泰质量基础设施和公共支撑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各行业各领域完善质量管理体系;组织开展永泰质量工作的考核评价。
(六)统筹推进永泰品牌建设。完善品牌培育激励机制,组织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和商标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国家、省、市级质量和商标品牌的培育、推荐、保护工作;引导市场主体申报国家、省、市政府质量奖;鼓励开展品牌价值评价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
(七)承担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责任;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建立有利于新技术应用的新型准入和监管制度;负责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的应急管理。
(八)负责对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行政许可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相关药品质量管理规范;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参与组织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参与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药品分类管理制度。
(九)统一发布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组织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参与制订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依法实施不安全食品的召回制度;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工作。
(十)承担监督管理产(商)品质量的责任。负责产(商)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管理产(商)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依法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承担职责范围内消费者权益保护责任;指导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处理及相关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产品质量的诚信体系建设,组织重大产(商)品质量事故调查,依法实施缺陷产品的召回制度。
(十一)依法组织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承担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责任,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
(十二)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负责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
(十三)组织指导各类市场主体、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监督管理工作;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
(十四)承担市场监管的科技与认证工作,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科技项目;组织开展本系统科技相关项目申报评选;指导本系统技术机构规范发展;统一监管全县认证工作;根据授权依法组织对本县实验室实施监督管理相关工作。
(十五)统一管理全县计量工作。负责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加强量值传递体系建设;依法管理计量器具,规范和监督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和计量仲裁检定;依法监督管理计量检定及检验检测机构。
(十六)承担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与节能监督管理责任。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特种设备安全实施监督管理;承担特种设备事故查处责任;组织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纳入政府相应的应急处置与救援体系;监督检查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
(十七)承担价格监督检查、专利和知识产权保护、牵头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商品。
(十八)承担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领导简介
1.陈光榕(党组书记、局长,四级调研员)
主持局全面工作。
2.林辉(党组成员、副局长、知识产权局局长、一级主任科员)
分管机关党建、知识产权、商标品牌、消费者投诉等工作。
分管科室(单位):知识产权科、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知识产权发展与保护中心。
挂钩城峰所
3.张为标(党组成员、副局长、二级主任科员)
分管办公室、网络交易与广告等工作。
分管科室(单位):办公室、网络交易与广告监管科
挂钩清凉所
4.郭世锦(党组成员、食品药品安全总监、二级主任科员)
分管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等食品安全监管等工作。
分管科室(单位):
挂钩樟城所
5.何其銮(县纪委监委驻市场监管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党组成员)
6.郑振城(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注册登记与行政审批、信用监管与反不正当竞争、药械化妆品质量安全等工作
分管科室(单位):
挂钩嵩口所
7.任凌云(质监总工程师、三级主任科员)
分管特种设备安全、标准计量认证等工作。
分管科室(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标准计量认证监管科
挂钩大洋所
8.张厚民(一级主任科员)
9.林冬儿(二级主任科员)
分管执法办案、政策法规、产品质量等工作;保留案审委副主任委员。
分管政策法规科、质量发展与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消费者权益保护科)、综合执法大队
挂钩葛岭所、梧桐所、县消委会
10.陈文琳(三级主任科员)
张厚民——陈文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