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2.负责记载职工(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国有企业等单位的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3.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4.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5.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6.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7.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其它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