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文件要求,为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更好满足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经报宁海县人民政府同意,即日起,“宁海县行政服务中心”更名为“宁海县政务服务中心”。

宁海县政务服务中心机构职能:负责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和日常运行工作;负责县政务服务平台的信息化建设;协助做好政务服务相关法律法规、改革举措的贯彻落实;协助做好政务服务事项集中办理、联合办理;协助做好县重大项目审批代办服务、投资项目联合办理和会商会审工作;协助做好“宁波市网上中介超市”推广应用、投资项目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规范工作;协助做好对县政务服务中心分中心、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的业务指导工作;协助做好政务服务事项向乡镇(街道)以及村(社区)、银行、邮政等场所延伸工作,推动政务服务“就近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