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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江汉区常青街道办事处

武汉市江汉区常青街道办事处(政务服务网)

🕐 发布时间:2023-02-25 近期 👁 2586 次浏览
武汉市江汉区常青街道办事处是武汉政府工作部门,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等工作。
  • 中共武汉市江汉区委员会常青街道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常青街道党工委”)是中共江汉区委的派出机关,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政府常青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常青街道办事处”)是江汉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常青街道党工委和常青街道办事处合署办公,正处级。常青街道党工委、 办事处机关设下列内设机构: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办公室、公共管理办公室、公共服务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区域发展办公室。

    常青街道党工委领导本街道的工作和基层社会治理,支持和保证行政组织、经济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充分行使职权;常青街道办事处在街道党工委领导下履行相应行政职能。主要职责是:

    (一)加强基层党建。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统筹推进街道、社区区域化党建,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

    (二)统筹区域发展。统筹落实辖区发展的决策部署,参与辖区建设规划和公共服务设施布局,推动辖区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负责采集企业信息、服务驻区企业、优化投资环境、促进项目发展等经济发展服务工作。

    (三)组织公共服务。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教育、文化、体育、卫生健康等领域相关政策法规,组织实施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

    (四)实施综合管理。对辖区内城市管理、人口管理、文明创建、住宅小区综合管理等地区性、综合性社会管理工作,承担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职能。

    (五)强化行政执法。在法定授权范围内相对集中行使辖区内城市管理等领域有关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强制权和行政检查权。对辖区内各类执法等专业管理工作进行统筹协调,并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

    (六)维护公共安全。负责辖区平安建设、应急管理等有关工作,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等。

    (七)动员社会参与。动员辖区内各类单位、社会组织和居民等参与社会治理,整合辖区内各种社会力量为街道发展服务。

    (八)指导基层自治。指导社区居委会和业主委员会建设,健全自治平台,组织居民和单位参与社区建设和管理。

    (九)按规定承担全面从严治党、国家安全、意识形态、综治维稳、精神文明建设、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保密等主体责任。

    (十)完成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把街道的工作重心转移到基层党组织建设上来,转移到公共管理、公共服务、公共安全上来,转移到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环境上来。

    内设机构

    常青街道党工委、 办事处机关设下列内设机构:党政综合办公室(挂“民呼我应”办公室牌子)、党建办公室、公共管理办公室、公共服务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挂应急管理办公室牌子)、区域发展办公室6个内设机构。

机构信息

  • 地区:江汉区 · 武汉
  • 分类:政府机构 · 人民政府
  • 负责人:余忠泽
  •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及调整工作时间除外)
  • 电话:027-83536552
  •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常腾街28号
数据来源:政府公开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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