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1、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南水镇范围内的所有纳税人。
2、高栏港区局纳税人由珠海高栏港区国家税务局和辖下的平沙税务分局负责征收管理。 负责受理纳税人的信息报告、发票办理、申报纳税、优惠办理、证明办理、出口(免)退税、国际税收、清税注销、房产交易、非税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