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资质取消后承接业务需要什么条件?

劳务资质取消后承接业务需要什么条件?

57052018-06-27 08:51  中国政务服务网

2017年11月13日,住建部发布了《关于培育新时期建筑产业工人队伍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建办市函[2017]763号),征求稿里明确提到取消建筑施工劳务资质审批,设立专业作业企业资质,实行告知备案制。

劳务资质取消后,“专业作业企业”注册门槛大大降低。以前,获得劳务企业资质,需要满足净资产200万元以上,有固定经营场所、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技术工人不少于50人等条件,而“专业作业企业”不需要这些,只要满足小微企业注册条件即可去揽活,还可以享受当地“小微企业”的优惠发展政策、享受技能培训专项资金支持等。

专业作业企业取得工商登记后,可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到当地县级住建部门报送其所从事的主要工种、联系人等基本信息;县级住建部门将报送信息在本部门网站公开发布。

未来的用工方式将会向着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方向发展,更多的小型劳务企业会发展起来,务工人员的作业水准和权益会不断的提高,建筑企业也将会得到更多专业人才,工程质量也会从中得到保障,象这样的蝴蝶相应将在建筑行业不停的绽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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