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综合协调局机关工作,负责机关日常运转,负责局机关有关政务规章制度建设。承担政务公开、政务信息、效能、督查、保密、机要、档案、综治信访、会务、接待和内部安全等工作。负责机关的日常采购和固定资产管理。拟定市场监督管理规划并组织实施。牵头组织综合性工作调研。承担综合性文稿、文电的起草工作。拟定市场监督管理信息公布制度,承担新闻宣传、新闻发布管理工作。组织市场监督管理舆情监测、分析和协调处置工作。牵头组织人大、政协提案议案的办理工作。协调组织重大宣传活动。研究提出市场监督管理信息化建设规划。指导、协调本系统大数据应用和统计工作。指导、协调信息化安全工作。负责市场监督管理信息资源整合和综合管理。协调推进市场监督管理信息化基础设施和公共平台建设。拟定实施本系统相关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编制并组织实施科技项目。承担相关科研攻关、技术引进、成果应用的管理工作。科室负责人:陈莉莉;联系电话:0593-2862926。
(二)政策法规股。组织开展相关政策研究。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行政处罚案件听证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实施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或参与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组织开展有关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承担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工作。科室负责人:简旭华;联系电话:0593-2862826。
(三)登记注册和行政审批股。组织制定并实施本部门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工作制度。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办理,承接上级委托下放的有关行政许可工作,对授权或委托下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的行政审批事项实行统一管理和业务指导。承担指导实施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工作。承担登记注册信息的分析公开工作。扶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承担建立完善小微企业名录工作。配合党委组织部门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承担上级委托范围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登记注册工作。科室负责人:蔡剑巍;联系电话:0593-2938818。
(四)信用监督管理股。拟定信用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对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指导信用分类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负责“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推进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应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监督、指导市场主体年报并向社会公示。组织指导实施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制度。依法承担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和监管信息公示与归集共享工作,以及联合惩戒的协调联系工作。协调推进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科室负责人:林丽芳;联系电话:0593-2812199。
(五)反不正当竞争和价格监督管理股。拟定有关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直销监管和禁止传销的具体措施和办法。根据授权托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执法调查,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调查工作。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监督公平竞争审查落实情况。依法组织指导本系统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和反走私工作。依法承担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组织指导本系统开展打击传销工作。指导我区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承担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区价格监督检查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国家机关、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科室负责人:高体军;联系电话:0593-2931315。
(六)网络交易监督管理股。拟定实施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和办法。组织指导协调网络市场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指导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实施网络市场监测工作。组织指导商品交易市场监管工作。依法组织拍卖行为的规范管理工作。依法实施专业市场规范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依法组织开展查处合同行政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合同示范文本制订推行、企业合同履约信用记录公示活动等工作。组织指导动产抵押登记工作。牵头负责同城快送行业监管相关工作。科室负责人:林丽芳;联系电话:0593-2812199。
(七)知识产权和商标监督管理股。拟定强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专利执法工作,负责专利纠纷调处、假冒行为查处和维权援助等工作,推进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负责处理专利侵权纠纷等行政裁决。组织实施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指导知识产权中介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知识产权社会信用体系、公共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监管知识产权代理服务业。负责指导落实专利申请的审查、确权等相关前置服务工作指导。承担知识产权统计调查及信息发布工作。统筹协调知识产权对外交流合作,指导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援助工作。负责国家和省专利奖的推荐。承担知识产权对外转让相关审查工作。拟定商标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和办法。组织指导监督管理商标使用行为、商标代理行为、商标印制行为。组织开展商标专用权保护。依法组织查处商标违法案件。负责驰名商标推荐和认定后保护工作。组织原产地地理标志保护相关工作。科室负责人:高体军;联系电话:0593-2931315。
(八)广告监督管理股。拟定并组织实施广告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组织指导监督管理广告活动,负责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工作。组织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依法组织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科室负责人:高体军;联系电话:0593-2931315。
(九)消费者权益保护股。参与拟定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具体措施、办法,负责指导消费环境建设。依法组织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负责流通领域(含网络交易)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消费领域诚信体系建设。承担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申诉受理、处理工作及相关消费维权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参与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网络体系建设与管理。科室负责人:甘向栋;联系电话:0593-2812315。
(十)质量监督管理股。拟定推进质量强区战略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政府质量奖励制度。负责推进品牌建设。负责质量基础设施的协同服务与应用工作。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承办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有关事项和产品防伪的监督管理工作。开展服务质量监督监测。承担区质量强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对全区产品质量实施监督。承担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风险监测和分类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产品质量监督。承担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获证企业产品质量监督,组织实施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区级产品质量的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相关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承担棉花等纤维质量监督工作。组织落实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的计划措施。指导协调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行业发展。依法监督管理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活动。科室负责人:魏小清;联系电话:0593-2871431。
(十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按照特种设备目录实施安全监督管理,组织落实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和检验检测,以及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按规定权限参与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指导全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与救援体系建设,依法组织查处相关违法行为。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推动特种设备安全技术研究并推广应用。贯彻落实特种设备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有关规定。负责市场监督管理有关安全生产工作和协调、联络。科室负责人:雷良诚;联系电话:0593-2869335。
(十二)标准计量股。指导协调部门、地区的标准化工作。实施企业产品与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培育发展技术先进的团体标准。负责组织参与国际先进标准对标达标和采用国际标准产品标志工作,协助查处违反强制性国家标准相关违法行为。负责标准贡献奖评审相关工作。承担我区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相关工作,管理商品条码工作。负责我区有关《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WTO/TBT)相关工作。监督检查计量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负责计量标准、计量标准物质和计量器具管理工作,组织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对比工作。但经实施地方计量检定规程和技术规范。承担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计量仲裁检定和计量技术机构及人员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计量数据使用。科室负责人:魏小清;联系电话:0593-2871431。
(十三)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股。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推进食品安全战略的重大政策措施,拟定全区食品安全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协调指导,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重大专项和考核评议工作,统筹协调跨地区跨部门食品安全监管中的重大问题。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较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配合做好食品安全科普宣传、新闻和信息发布及舆情应对、分析和协调处置工作,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依法公布较大食品安全信息。制定全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公布相关信息。组织实施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召回。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风险预警和风险交流。参与拟定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承担风险监测工作,组织排查风险隐患。科室负责人:叶柏胜;联系电话:0593-2826331。
(十四)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股。承担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组织查处相关违法行为。负责监督实施食品生产监督管理和食品生产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指导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承担食盐生产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配合做好食品生产应急管理相关工作。科室负责人:陈鸿翔;联系电话:0593-2829331。
(十五)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股。承担食品流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组织查处相关违法行为。负责监督实施食品流通、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管理办法。组织实施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承担食盐经营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配合做好食品流通应急管理相关工作。科室负责人:陈传开;联系电话:0593-2863926。
(十六)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承担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组织查处相关违法行为。负责监督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承担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和指导工作。配合做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科室负责人:王洁珊;联系电话:0593-2928331。
(十七)药械化监督管理股。承担药品(疫苗)经营、使用环节和中药材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监督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分类管理制度;负责互联网药品流通的监管,负责化妆品卫生监督工作;配合全区药品监督抽样检验工作计划并督促实施;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参与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和药品集中采购的相关工作;掌握分析辖区内药品、化妆品市场流通环节安全形势,参与相关药品、化妆品安全事故调查;指导农村药品供应网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建设。负责流通领域医疗器械的监管工作,对医疗器械安全进行全面监管和分析。承担医疗器械经营质量、使用质量的指导和监管工作;监督实施医疗器械标准和产品分类管理制度,组织指导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的监督检查工作。指导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不良事件监测。做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应急管理相关工作。科室负责人:陈淑珍;联系电话:0593-2922331。
(十八)财务装备股。负责编报机关、直属单位预决算。协调机关、直属单位政府采购、国有资产、基本建设管理。负责内部财务监督检查和控制规范工作。承担各类资金管理工作,组织开展重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协调组织机关、直属单位收费、票据、罚没物资管理。指导本系统装备配备工作。承担机关财务管理工作。科室负责人:杨敏铭;联系电话:0593-2865926。
(十九)人事教育股。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管理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外事管理和对外交流合作有关工作。负责职称评定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协调职业资格准入、从业人员专业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科室负责人:彭晓芬;联系电话:0593-28638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