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发展办公室职责:
l、贯彻落实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党的方针、政策;
2、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农业、工业、第三产业等经济发展规划和财税工作;
3、负责协调民营经济发展工作,组织招商引资,推动全民创业;
4、负责安全生产监督与管理工作;
5、负责新农村建设、村镇规划编制并组织实施;
6、负责建筑市场管理和规划建设执法监察工作,协助国土部门做好相关土地监督管理工作;
7、负责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8、负责农村水利基础设施维护管理及防汛抗旱工作;
9、负责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及培育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工作;
10、负责协调第三产业发展工作,培育、发展各类新兴第三产业:
11、负责农村承包土地管理以及农村集体资产、农村财务、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
12、负责农业经济、工业经济、第三产业、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统计报表的编制和运行情况的分析以及财务、统计资料的汇总和上报工作;
13、承担党委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许来信
联系方式:0556-6010161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办公地址:范岗镇人民政府4楼404
邮编:2314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