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名称:司法所
工作职责:
1、协助镇政府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
2、管理和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参与重大疑难民间纠纷的调处;
3、管理和指导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4、依法处理民间纠纷;
5、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6、组织开展对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和帮教工作;
7、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8、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工作地点:镇政府大楼西侧楼二楼司法所办公室
负责人:杨德军
联系方式:0555-5391976
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 8:00-12:00 下午 2:3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