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执法队(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职责:推进社区居民依法自治;动员辖区单位、社会组织、民间力量、志愿者等参与社区建设管理和社区服务;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承担各类型城市创建工作;配合司法、劳动、城市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市场监管等行政执法工作的组织实施;开展所辖区域住宅小区综合管理,引导规范业委会和物业服务企业依法有序运作;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征迁拆违工作;承担街道综合执法中心平台接收事项的交办、跟踪和督办等职责。责:协调文明创建及城市管理工作;协调处理市容环境管理中的相关问题。
负责人:陈洁
办公地址:龙湖新村街道办事处四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 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联系电话:0552-7286892
邮编:23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