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谟县财政局各部门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望谟县财政局各部门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122025-10-16 16:22  望谟县财政局

 望谟县财政局

负 责 人:王治斌

联系方式:0859-4610360

1.办公地址:望谟县天马大道

2.办公电话:0859-4610360

3.电子邮箱:745297976@qq.com

4.邮政编码:552300

5.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节假日除外)

内设机构

办公室负责人:顾文艳  0859-4610360

预算股负责人:朱文江  0859-2258008

国库股负责人:杨光雷  0859-2258010

综合股(非税股)负责人:肖  洋  0859-2258007

经建股负责人:何  卉  0859-2258017

农业股负责人:梁  涛  0859-2258015

国库支付中心负责人:廖家琴  0859-2258020

国资办负责人:岑晚龙  0859-2258013

采购办负责人:甘安东  0859-2258016

监督股负责人:张  婷  0859-2258004

财政事务服务中心综合股负责人:韦永祥  0859-2258022

财政事务服务中心网络信息股负责人:向成辉  0859-2258022

行财股负责人:罗  赛  0859-2258009

社保股负责人:张绍忠  0859-2258009

基财局负责人:邹佳玉  0859-2258019

债务办负责人:杨显胜  0859-2258002

金融工作服务中心:邓  玉 0859-4610360

一、综合股

(一)负责文电、机要、档案、信息、宣传、安全保密、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稿起草、政策研究、督办、新闻、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承担局党组会、民主生活会等各类重大会议和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工作;承担机关的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机关车辆管理、后勤服务等工作;承担机关和乡镇财政分局及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承担财政系统职工队伍建设,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财政系统教育培训计划;承担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组织全县财政系统评优选优工作;

(二)分析预测财政经济形势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设;参与拟定收入分配政策和改革方案;负责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权出让金收支和住房保障资金的管理;负责廉租住房资金专户管理;负责地方金融企业财务监管工作;承担彩票管理的相关工作;承担清理规范各类津贴补贴的具体工作。参与拟定地方财政、税收政策、法规、规章及有关实施细则草案;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税收政策调整、税种增减、税目税率调整、减免税和税制改革调查有关工作;承办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工作;承担机关法制建设具体业务。负责全县会计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内部控制规范、会计信息化标准、注册会计师行业规章制度;管理会计从业资格;承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监督管理会计师事务所,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注册会计师协会的工作;承担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和会计电算化工作;指导管理代理记账管理工作业务。执行政府外债管理的有关制度,拟定并落实相关管理办法和细则;负责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赠)款项目申报、审查、谈判签约、转贷(赠),并监督资金的使用;承担政府外债贷款资金债务分割、回收和还本付息付费的相关工作。

(三)负责全县财政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服务工作及行政复议和应诉管理工作。负责实施内部相对集中审批、审核事项的受理、审查审核和即办件的办理,负责对报批件、转办件、联办件、退办件、补办件的协调、跟踪办理及情况反馈等工作;负责及时发布行政审批的有关政策、信息,及时研究和反馈审批工作的重要情况,加强与有关职能股室的联系和沟通,负责对有关审批材料的及时归档。承担彩票公益金使用管

理的相关工作;

二、业务股

(一)执行总预算会计、行政单位会计及政府会计制度;组织预算执行和分析预测;拟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管理财政和预算单位账户、财政总决算、部门决算及总会计核算;承担国库现金管理的工作;管理地方政府债券;负责县级财政工资发放,财政专户出纳工作,参与实施政府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

(二)提出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和中长期财政规划的建议;提出平衡预算措施和加强预算管理的建议;编制年度预决算草案和办理预算追加事宜;审核报批部门预算项目调整申报事项,审定、批复县级部门预算;编制县本级年度预算;汇总全县预算,负责编制向全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的年度财政决算;组织预算执行和分析预测;拟定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办理动用县级预备费的申报事项,对年度预算超收提出分配使用建议;承担县直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及项目库管理工作,汇总县直部门预算;提供有关部门预算定额、部门预算政策咨询。

(三)承担行政、政法、党派、群团及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和计划生育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拟定并执行相关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及资金管理办法;实施政法经费保障机制和分类保障办法;承担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具体工作;管理重大科技专项资金;对有关专项资金进行追踪问效;审核分管部门(单位)的年度决算并提出建议。

(四)承担行政、党派、群团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单位)提出经费开支标准和范围,拟订并执行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及资金管理办法;对有关专项资金追踪问效;审核分管部门(单位)的年度决算并提出建议。负责分管单位统发工资事务,执行国家人事工资政策,监督分管单位落实国家有关工资、津贴、奖金政策;建立和管理人员基本信息库,审核和拨付分管单位人员经费。

(五)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会同有关方面管理县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民政等支出;会同有关方面拟定并执行有关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对有关专项资金追踪问效;审核分管部门(单位)的年度决算并提出建议;编制县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审核全县社会保障基金预决算草案。

(六)承担发展、交通、资源、生态环境、城乡建设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参与拟定县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拟定并执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专项储备资金和其他项目资金的财政管理工作;对有关专项资金追踪问效;审核分管部门(单位)的年度决算并提出建议。

(七)承担县级非税收入的收缴管理和稽查工作;指导全县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制度,承担下级非税收入征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工作;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的项目管理,根据非税收入管理的有关规定,协助有关部门核定、上报我县新增的政府非税收入项目和收费标准的调整,对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罚没收入及其他政府非税收入实行统一征收管理,根据财务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对县本级政府非税收入进行会计核算、清算汇缴、编制会计报告等工作。负责汇总编制全县财政票据季度和年度使用计划,承担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财政票据的领购、发放、核销、检查工作;查处非税收入票据使用管理过程中违规、违纪行为,协调相关部门做好打击伪造、贩售虚假财政票据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工作。

(八)承担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拟定财政支农政策及措施,并监督实施;参与编制农业发展规划;拟定财政支农资金及项目管理办法和相关财务管理制度;管理、分配和监督财政支农资金;负责国有农场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管理;管理政策性农业和扶贫专项贷款贴息,参与安排财政扶贫资金;对支农专项资金进行追踪问效;审核分管部门(单位)的年度决算并提出建议。

(九)负责牵头组织拟订全县政府性债务的相关管理制度;负责编制县级政府债务预算,汇总全县政府债务预算;负责组织各乡镇(街道)申请政府债券,转贷非省直管县地方政府债券份额;负责全县和县级的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全县在“财政部地方债务管理系统”、“财政部监测平台”等管理平台的数据更新和风险监控工作;在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县委县政府领导下,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防控和应急处理机制,实时管控、按月分析、按季调度,有效防控全县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指导乡镇(街道)做好本地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

(十)负责县级地方国有金融企业财务监管;负责政策性农业保险和地方特色保险保费补贴及推动工作;负责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申报和资金下达工作;负责民贸民品生产贷款贴息申报和资金下达工作,支持地方民贸企业发展;积极推进政策性担保业务,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承担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相关工作;执行政府外债管理的有关制度,拟定并落实相关管理办法和细则;承担政府外债贷款资金债务分割、回收和还本付息付费的相关工作。

三、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国有资产管理局)

(一)拟定并组织实施政府采购制度和办法;负责政府采购的审批工作;对政府采购活动依法监督;审核并发布政府采购相关信息;管理和指导政府采购相关工作;审查进入本级采购市场的代理机构资格,并对其进行监督管理;执行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处理政府采购中的投诉事宜并对违法违规问题作出处理;会同有关部门查处专控商品和政府采购中的违法违纪行为;按国家和省、州规定做好专控商品的控购审批;承担采购信息的统计、汇总、分析、上报工作。

(二)负责县属国有平台公司国有资产基础管理;承担对所监管国有平台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工作;拟定所监管国有平台公司国有资本金投资、注册和产权界定、登记、划转、处置、纠纷调处等方面的制度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承办所监管国有平台公司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或备案工作;审核所监管国有平台公司资本金变动、股权转让及发债方案;承担所监管国有平台公司股东会事项审查的组织工作;负责所监管国有平台公司章程的审核;综合分析和研究所监管国有平台公司的经济运行状况;指导所监管国有平台公司布局和结构调整;指导所监管国有平台公司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技术创新、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等工作;审核所监管国有平台公司的发展战略和规划;承担所监管国有平台公司主业确认工作;加强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职责,完善规划投资监管和国有资本运营机制;监督、规范所监管国有平台公司产权、国有资产交易;协助解决所监管国有平台公司发展中的有关问题。

(三)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和组织实施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和办法;负责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综合管理工作。对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逐步实行绩效评价;建立和完善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行动态管理。组织实施全县行政事业单位长期闲置、低效运转和超标准配置资产的调剂工作,建立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整合、共享、共用机制,确保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并努力实现效益最大化,运用多渠道的投融资方式,不断培育新的财源增长点,拉动我县经济增长。

四、绩效评价办公室(监督检查局)

(一)负责党风廉政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财政监督检查制度; 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监督检查会计信息质量,规范会计行为;承担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行政监督检查和本局内部的监督检查工作;依法查处财政违法行为。

(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预算绩效管理的法律、法规、准则、制度;拟订本县预算绩效管理的有关政策、制度和实施办法,负责指导本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牵头组织县本级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财政支出项目重点评价;建立预算绩效指标体系及评价标准;负责管理、指导受聘专家及中介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探索运用评价结果,结合部门预算等,提出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与管理的合理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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