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安县劳动保障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工作职责:受普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授权或委托,依法统一行使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包括行政处罚的立案、调查、处罚等执法职能,具体如下:
(一)负责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
(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三)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
(四)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指导和督促全线劳动监察执法工作。协调跨区域劳动者维权工作,组织处理有关突发事件。
(五)承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普安县南湖街道南山新路
联系电话:0859-7236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