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市自然资源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股。
联系电话:0859-3113568
职能职责: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机要、文书档案管理、新闻宣传、政务公开工作。牵头组织拟定自然资源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工作。开展重大问题调查研究,承担重要文件文稿起草工作,协调自然资源领域综合改革有关工作。承担自然资源领域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工作。承担综合统计和局内专业统计归口管理。负责扶贫开发、党建等日常事务工作。拟定全市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规划和计划。组织落实有关技术标准、规程规范。承担自然资源领域对外交流合作相关工作。承担机关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职工保险和教育培训工作;承担市自然资源局股室、派出机构、所属事业单位干部队伍建设的具体工作;承担自然资源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工作。
(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股。
联系电话:0859-3112955 0859-3113922
职能职责: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实施自然资源定期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全市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开展水、森林、草原、湿地资源和地理国情等专项调查监测评价工作。承担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汇交、管理、维护、共享和利用监督。执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执行土地年度利用计划并组织实施。执行耕地、林地、草地、湿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政策,承担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承担报国务院、省、州、市政府审批的各类土地用途转用、土地征收的审核、报批工作。承担土地征收征用管理工作。组织落实城乡规划管理等用途管制政策。负责全市规划区范围内各类建设项目《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核发,出具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负责建设用地资料的收集、整理及管理工作。负责设施农用地备案、农村村民建房、临时用地和临时建筑审批管理工作。拟定全市基础测绘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基础测绘和地理信息资源建设等重要项目。建立和管理测绘基准、测绘系统。开展测量标志保护和卫星遥感建设工作,统筹遥感影像应用。监督管理民用测绘航空摄影与卫星遥感。贯彻测绘行业管理政策,监督管理测绘活动,管理测绘资质资格。承担测绘项目备案工作。落实地理信息安全保密政策。开展地理信息成果管理,审核区域内重要地理信息数据。承担地图管理,审查向社会公开的地图,监督互联网地图服务,开展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协同拟定界限标准样图。提供地理信息应急保障,指导监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组织实施自然资源科技工程、项目及创新能力建设。开展高新技术建设。推进科技成果转化运用,承担自然资源信息化管理工作,承担大数据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承担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占用和补划的监督管理。承担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征地补偿标准制定工作。承担耕地保护政策与林地、草地、湿地等土地资源保护政策的衔接。
(三)自然资源监督股。
联系电话:0859-3118345
职能职责:执行自然资源督察制度,落实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工作要求。根据授权,承担对全市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督查指导地方落实自然资源督察意见。执行自然资源违法案件查处的法律法规。查处全市国土空间规划和测绘违法案件,查处全市土地违法、非法采矿、越界采矿等自然资源违法案件,督促指导违法案件调查处理。负责自然资源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组织自然资源执法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负责古生物化石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本单位起草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备案工作。承担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有关工作,推进自然资源系统依法行政。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裁决及行政赔偿工作。承担法律顾问有关工作。负责全市自然资源权属纠纷的受理、调查及协调处理。承担自然资源信访工作。
(四)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股。
联系电话:0859-3110762
职能职责: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政策,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承担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和资产核算工作。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定相关考核标准。组织实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并监督实施。配合报市政府审批的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处置。承担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监督执行自然资源市场交易规则,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市场调控。承担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和动态监测工作,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信用体系。执行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制度,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评价,指导节约集约利用。组织实施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承担指导监督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建立健全全市统一的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管理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档案。
(五)地质勘查和矿权管理股。
联系电话:0859-3110833
职能职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管理市级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市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提出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的建议,组织编制和指导实施全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普查、详查、排查。组织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指导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技术工作。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执行国土空间修复政策,拟定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承担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承担生态保护补偿相关工作。指导开展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承担市级矿业权的出让及审批登记和管理工作,开展矿业权市场建设。统计分析并办理全市矿业权审批登记。承担保护性开采和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及相关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矿产资源政策和规划,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承担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承担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登记、统计和压覆矿产资源查询管理、矿产地储备工作。实施矿山储量动态管理,建立矿产资源安全监测预警体系。监督地质资料汇交、保管和利用。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
(六)国土空间规划股。
联系电话:0859-3190630
职能职责:承担落实空间规划体系工作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全市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报国务院、省、州、市政府审批的国土空间规划的审核、报批工作,指导和审核涉及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的总体规划、详细规划、专项规划、乡镇规划和村庄规划。定期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用性评价,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机制。承担市国土空间规划综合审查委员会规划审查工作。负责城乡规划设计单位资质管理工作。负责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及管理工作。
(七)规划执行管理股。
联系电话:0859-3656619
职能职责:履行国土空间规划管理职责,组织落实城乡规划管理等用途管制政策。负责全市规划区范围内各类建设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竣工认可证》的核发。负责指导全市范围内办事处、镇、乡、村庄规划编制和规划工作。负责指导地方对审批的建设工程进行规划验线、规划跟踪管理。负责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及管理工作。
(八)财务与资金运用股。
联系电话:0859-3119828
职能职责:承担自然资源专项收入征管和专项资金、基金的管理工作。拟定有关财务、资产管理的规定,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财务及国有资产监管,承担部门预决算、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工作。承担财政和社会资金的结构化和监测工作,拟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的政策措施,参与提出备选项目。承担机关财务工作。
办公地址
兴义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地址: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兴义市神奇东路6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