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办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综合性报告、文件起草和信访、综治、禁毒、卫生健康、机关政务、 督查检查等工作;承担交通运输大事记、年鉴,史志编撰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应急处置体系建设和调度工作;承担议提案办理、目标绩效管理、局机关固定资产实物管理、“双拥”等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电子政务系统和信息化建设工作,指导“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和“12395”水上遇险报警专线的受理、督办等工作。完成上级安排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联系电话:0859-3222371
人事科
承担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组织人事管理、精神文明建设、交通运输新闻信息宣传工作;负责行业党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日常事务;负责局机关政治理论学习及干部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制定行业教育发展规划和干部职工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承办机关工资调整、系统职称评聘、技工考评、干部考核奖惩;指导交通运输业体制改革工作;承办出国(境)审查、群团管理、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离退休干部、职工的服务管理和系统关心下一代、统一战线和残工委工作;完成上级安排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计划财务科
执行公路、水路行业有关投融资政策;承担交通运输资金管理、政府采购初审等有关工作并实施监督;提出有关财税、非税收入、价格等政策建议;承担部门预算的组织编报、执行和管理工作;承担机关财务、资产财务管理及所属单位国有资产和相关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参与拟订行业有关运价及收费标准并实施监督检查;承担公路、水路、城市客运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筹集管理工作;根据授权对国家出资企业和国有权益履行出资人监管职责;承担交通运输行业内部审计及外部审计的协调配合工作;完成上级安排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政策法规科
承担综合交通运输政策研究工作;组织起草交通运输行业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督促、指导交通运输行业贯彻落实行业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工作;承担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承办交通运输行业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交通运输业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指导行业“放管服”和“权责清单”相关工作;承担法律顾问和法治机关建设工作;拟订行政审批有关制度、办法和工作规则并组织实施,承担州交通运输局行政审批事项驻州政务大厅集中受理和许可审批工作;承担交通运输行政审批工作的信息化建设和统计分析工作,统筹协调州交通运输局前后台行政审批许可工作;指导县(市、区)交通运输部门行政审批改革工作;完成上级安排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安全监督科
拟定交通运输业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及职业健康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督促落实本级交通运输业安全生产、平安交通工作;指导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以及消防安全工作,统筹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对安全生产信息进行统计分析,按规定参与行业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完成上级安排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综合规划科
承担交通运输业发展战略研究和交通运输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的编制工作并监督实施;承担交通建设重点工程后评价工作;指导交通建设项目的行业审查和报批工作;承办行业重大发展改革综合性材料撰写和调度工作;负责经济普查、交通运输行业统计工作;负责交通环保、节能减排、外资引进等工作;负责跨行业跨部门规划协调工作;负责交通科技创新的协调配合工作;完成上级安排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建设管理科
承担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市场监督工作;拟定公路、水路建设、维护等有关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公路、水路建设、养护计划的申报和管理工作;指导公路、水路建设项目设计审查、施工许可、项目招标及验收监督管理工作;督促交通运输项目资金支付工作;依照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法律、法规,指导全州公路、水路工程质量监管和公路、水运工程监理资质、试验检测等从业机构的管理工作;承担全州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的信用评价工作;完成上级安排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道路运输科(交通战备科)
拟定道路运输、城市公共交通、出租汽车、网约车管理等有关政策、制度、技术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按规定承担道路运输业、城市客运等管理工作;指导道路运输、城市公共交通和物流运输以及车辆维修、检测、驾培等工作,分析道路运输经济运行情况;指导处理道路运输纠纷、投诉、信访等事项;贯彻执行国防交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编制本地区国防交通网络布局,拟定本地区国防交通保障计划;指导本地区国防交通保障队伍建设;协调州内军事行动和其他紧急任务的交通保障工作;指导落实本地区国防交通物资储备和更新工作;完成上级安排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海事航务科
执行海事行政、航道、水路运输、港口、船舶(含渔船)检验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度;指导海事行政、水路运政、港口和航道行政管理;指导权限范围内水上交通事故和船舶污染调查工作;负责落实“河长制”日常事务;指导船舶机、海损事故的调查取证、检验和技术鉴定及船舶的公正性检验;协调重点物资、紧急客货的水路运输工作,指导水路运输市场有关管理工作;完成上级安排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铁路民航科
贯彻落实上级关于铁路沿线、民航机场属地安全环境管理工作有关要求;拟定铁路沿线、民航机场属地安全环境管理有关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处理铁路沿线、民航机场属地安全环境管理工作;指导全州铁路沿线、民航机场属地安全环境管理等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