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三都水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要负责人:韦龙铁
办公电话:0854-4810897
办公地址:贵州省三都县三合街道新城社区水书广场西区
通讯地址:贵州省三都县三合街道新城社区水书广场西区
办公时间:9:00-12:00,13:00-17:00
邮政编码:558100
二、内设机构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设综合科(财务预算科)、行政审批服务科、住房保障和改革发展科、村镇建设管理科4个股级机构。
(一)综合科(财务预算科)。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工、财务、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党务、群团、文电、保密、联络、会务、信息、信访、建议和提案办理、固定资产管理、后勤保障、档案、综治、离退休干部等工作;综合协调城乡建设和住房保障应急处置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负责人:王兴燕
办公电话:0854-4810897
(二)行政审批服务科。承担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办理;承担行政许可和综合服务项目的初审资料审查;提供相关法律政策咨询服务。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负责人:杨昌召
办公电话:0854-4810897
(三)住房保障和改革发展科。拟订全县住房制度改革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和督查;承担深化全县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指导、监督全县辖区内各单位贯彻执行住房制度改革政策;结合国家、省、州、县文件精神,草拟保障性住房管理实施方案以及准入与退出管理机制;制定各年度低收入住房保障线划分标准;编制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城市棚户区改造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分析保障性住房建设目标和保障体系建设的重大问题;承办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城市棚户区改造等项目立项申报工作;承办中央、省、州、县保障性住房资金安排使用的其他事项;建立健全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的准入与退出管理制度;加强保障住房的监督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服务保障工作;抓好全县保障性住房项目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承担完善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前期相关手续;会同工程质量及安全监督部门做好项目建设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制定保障性住房后续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负责人:白绍龙
办公电话:0854-4810884
(四)村镇建设管理科。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县对村镇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指导并管理村镇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指导村镇改善人居生态环境工作;指导农村住房及农村危房改造规划建设工作;督促农村建房通用设计图的推广工作;指导协调“5个100工程”、示范小城镇与重点镇的建设相关工作;指导协调“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建设、小康房建设和各类试点村的建设相关工作;承担传统村落的申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传统村落的保护和发展;指导协调受灾村镇及国家大型重点建设项目地区的村镇迁建、重建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负责人:韦世勋
办公电话:0854-4810754
机关党组织按有关规定设置。
二、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县住建局行政编制8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内设机构分别设科长1名,共4名。
机关后勤事业编制2名,由财政全额预算管理。
三、所属事业单位
(一)三都水族自治县住房综合服务中心
将三都水族自治县房屋管理所更名为三都水族自治县住房综合服务中心,将三都水族自治县房屋征收安置服务中心的职责划入县住房综合服务中心,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副科级。不再保留三都水族自治县房屋征收安置服务中心。
(1)宗旨:为住房综合服务、房地产开发和房屋征收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
(2)业务范围: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房地产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负责全县房地产行业相关资质的审核;负责指导管理全县商品房预售工作;负责全县各类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指导工作;负责全县房地产各类纠纷协调处理工作;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县有关房屋征收补偿与搬迁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组织编制全县房屋征收中长期规划以及年度计划;负责拟订搬迁范围内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及过渡安置方案;负责指导镇(街道)拟订的房屋征收补偿与搬迁安置补偿方案;指导相关单位做好房屋征收的民意调查、中介机构、评估机构选定、补偿方案听证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负责配合房屋征收涉及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的办理工作;依据国家有关条例、政策、法规拟写县物业服务政策文件,按规定审定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指导、归集、使用、管理等服务工作;负责全县物业服务企业招标活动的指导及备案等服务工作;负责定期组织物业服务企业从业人员业务培训工作;负责指导和协助街道办事处、居委会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负责物业协会的业务指导工作;负责指导全县物业服务企业签订服务合同;负责协调解决物业各类投诉事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3)内设机构。根据以上业务范围,县住房综合服务中心内设房地产科、征收安置办公室、物业科。
1.房地产科。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房地产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负责全县房地产行业相关资质的审核;负责全县商品房预售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全县各类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指导工作;负责全县房地产各类纠纷协调处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负责人:韦成历
办公电话:0854-4810654
2.征收安置办公室。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县有关房屋征收补偿与搬迁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组织编制全县房屋征收中长期规划以及年度计划;负责拟订搬迁范围内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及过渡安置方案并指导实施;负责指导镇(街道)拟订的房屋征收补偿与搬迁安置补偿方案;指导相关单位做好房屋征收项目的民意调查、中介机构、评估机构选定、补偿方案听证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负责配合房屋征收涉及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的办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负责人:王加燕
办公电话:0854-4810492
3.物业科。依据国家有关条例、政策、法规拟写县物业服务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指导、归集、使用、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县物业服务企业招标活动的指导及备案等工作;负责定期组织物业服务企业从业人员业务培训工作;负责指导和协助街道办事处、居委会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负责物业协会的业务指导工作;负责指导全县物业服务企业签订服务合同;负责协调解决物业各类投诉;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负责人:平远辉
办公电话:0854-4810396
(4)人员编制:县住房综合服务中心事业编制16名,其中:管理人员编制6名,专业技术人员编制10名。由县财政全额预算管理。领导职数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内设机构分别设主任(科长)1名,共3名。
(二)三都水族自治县城乡建设工作站
将三都水族自治县城乡建设管理站更名为三都水族自治县城乡建设工作站,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股级。
(1)宗旨:为规范建筑市场管理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
(2)业务范围: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县对城镇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承担县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承担全县城乡建设项目规划编制、申报立项、项目统计、项目管理等日常服务工作;指导全县的建筑活动;指导全县城镇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承担全县建设行业政策法规宣传工作并督促落实有关法律、法规制度;负责组织实施城建行业的技术标准,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承担建筑市场、施工许可、建设监理、合同、工程项目的指导管理工作;承担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备案服务工作,开展对相关建筑企业资质审查工作;负责指导管理全县建筑市场,规范市场行为,推进建筑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参与全县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的清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3)人员编制:县城乡建设工作站事业编制6名,其中:管理人员编制1名,专业技术人员编制5名。由县财政全额预算管理。领导职数设站长1名、副站长1名。
负责人:白海周
办公电话:0854-4810385
(三)三都水族自治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技术中心
将三都水族自治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站更名为三都水族自治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技术中心,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正股级。
(1)宗旨:为做好建筑行业类项目质量生产安全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
(2)业务范围:配合主管部门做好房屋和市政工程质量生产安全地管理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州、县有关工程质量和工程安全生产与工程节能墙改的法律、法规、工程技术及安全生产标准;贯彻执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规章制度;负责指导建设工程各方责任主体贯彻执行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有关政策、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负责对建筑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和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及有关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指导管理;负责施工企业文明施工、安全生产、施工阶段市场行为的管理和考核;参与建筑安装企业施工企业资质审查和签署申报先进企业及优质工程评审意见;负责安全生产管理技术人员执业资格的管理;配合做好房屋和市政工程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服务工作,参与建筑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城市危险房屋安全管理的技术指导和保障服务;拟订编制城乡建设防灾减灾规划;协助指导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设施抗震设防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3)人员编制: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技术中心事业编制11名,其中:管理人员编制1名,专业技术人员编制10名。由县财政全额预算管理。领导职数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
负责人:徐德品
办公电话:0854-4810897
(四)三都水族自治县建筑工程技术中心
将三都水族自治县建筑设计室更名为三都水族自治县建筑工程技术中心,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正股级。
(1)宗旨:为做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服务。
(2)业务范围:配合主管部门做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验收抽查等服务工作;负责指导全县建筑节能和城镇减排工作,负责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建造模式及新型建筑材料推广应用;协助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新型墙体材料的评审认定及推广应用工作;指导建筑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承担全县建筑行业法律、法规、政策、规范、标准宣贯工作;负责承担建筑行业培训服务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3)人员编制:县建筑工程技术中心事业编制8名,其中:管理人员编制1名,专业技术人员编制7名。由县财政全额预算管理。领导职数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
负责人:徐德品
办公电话:0854-4810897
(五)三都水族自治县城市建设档案馆
保留三都水族自治县城市建设档案馆,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正股级。
(1)宗旨:收集、整理和保存城市建设项目档案,为三都县建设工程项目档案提供服务保障。
(2)业务范围:坚持党的基本原则,认真贯彻、宣传、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党的各项政策方针;负责收集和接收城市建设档案资料,为城市建设提供准确可靠的档案资料;对所保存的档案资料进行科学的整理和保管;认真执行城建档案规范标准,采取多种形式开发档案信息资源;对建设单位的档案工作进行指导;负责指导城建档案管理工作;收集和拍摄制作反映城市面貌变化的照片、录像,建立城市声像档案;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3)人员编制:县城市建设档案馆事业编制3名,其中:管理人员编制2名,专业技术人员编制1名。由县财政全额预算管理。领导职数设馆长1名。
负责人:平远辉
办公电话:0854-4810897
(六)三都水族自治县环境卫生站
将三都水族自治县环境卫生管理所更名为三都水族自治县环境卫生站,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正股级。
(1)宗旨:为加强县城区市容和环卫工作提供服务保障。
(2)业务范围:宣传国家有关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协助维护城市环境卫生秩序;负责对县城区内街道、道路、广场等公共区域的卫生清扫保洁、垃圾收集清运以及沟渠垃圾清理的业务指导,组织处理城市各类垃圾处置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3)人员编制:县环境卫生站事业编制16名,其中:管理人员编制7名、工勤人员编制9名。由县财政全额预算管理。领导职数设站长1名、副站长2名。
负责人:岑紫微
办公电话:0854-4810897
(七)三都水族自治县市政设施服务中心
将三都水族自治县市政设施管理所更名为三都水族自治县市政设施服务中心,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正股级。
(1)宗旨:为县城区市政设施管护工作提供服务保障。
(2)业务范围:宣传国家有关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城市市政基础设施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市政设施工程预算、图纸审查、工程质量和技术方面的咨询工作;对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实施维修、维护;负责城区路灯、广告、环境卫生设施、桥涵道路设施的建设和维修、维护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3)人员编制:县市政设施服务中心事业编制7名,其中:管理人员编制4名,专业技术人员编制2名,工勤人员编制1名。由县财政全额预算管理。领导职数设主任1名、副主任l名。
负责人:韦学习
办公电话:0854-4810897
(八)三都水族自治县城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
将三都水族自治县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所更名为三都水族自治县城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正股级。
(1)宗旨:为县城园林绿化建设和管护工作提供服务保障。
(2)业务范围:组织宣传国家有关城市园林绿化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承担县城区内公用绿地、公园景区的绿化建设、养护工作;负责对县城绿地管护企业进行业务指导,落实管护标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3)人员编制:县城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事业编制6名,其中:管理人员编制2名,专业技术人员编制3名,工勤人员编制1名。由县财政全额预算管理。领导职数设主任1名、副主任l名。
负责人:张仁牡
办公电话:0854-48108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