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信息
名称:惠水县断杉镇人民政府
党政办公室:0854-6454341
办公室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 下午2:30-6:00
地址:惠水县断杉镇人民政府
邮编:550600
二、党政机构设置
(一)党政办事机构
断杉镇设置党政办事机构6个,各办事机构主要职责是:
1、党政办公室: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乡镇党委、人大、政府、纪检监察、人民武装、组织、机构编制、人事、宣传、计划统计、经济贸易、统战、对台、工会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承担党政机关的文秘、档案和机关后勤管理工作;承担党委、人大、政府、纪委、人民武装、工会工作委员会、共青团委员会和妇女联合会等机关的日常事务;承担农业和农村政策的调查研究。(负责人:危光苇;0854-6454341)。
2、社会事业办公室(加挂老龄工作办公室牌子):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民族、宗教、教育、科技、老龄、残疾人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编制和拟定全镇教育、科技、体育、广播电视等社会事业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人:吴国丽;0854-6454341)。
3、经济发展办公室(加挂小康建设工作办公室、扶贫工作办公室、统计管理办公室牌子):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关于农村经济、扶贫开发、农业综合开发和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为党委、政府提供农业和农村工作运行情况,对全镇经济发展提出建议;参与编制全镇农村经济发展、安全生产、扶贫开发、小康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了解、掌握并反映全镇农村经济运行和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负责本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调查统计工作;分析和预测全镇安全生产形势,制定和完善本地安全生产制度,研究解决本地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办法和措施;做好招商引资工作,为企业做好协调服务。(负责人:盖天奇;0854-6454341)。
4、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办公室: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人口与计划生育、医疗卫生、食品药品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订镇医疗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并督促检查完成情况;负责本镇公共卫生工作,推进爱国卫生运动及初级保健工作;负责全镇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卫生知识普及、健康教育和人口计划生育宣传工作;负责本区域内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负责人:杨光菊;0854-6538758)。
5、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办公室(加挂信访维稳办公室牌子):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政法、综治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订并落实全镇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的各项措施,指导镇所辖各村落实综治工作;负责辖区内社会综合治理工作,承担政法、综治的日常事务;负责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排查全镇不稳定因素,对突发的群体性事件及时妥善处置,确保社会稳定;指导镇所辖各村、企事业单位开展平安创建活动,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对重点地区和部位开展专项整治,净化社会环境;组织开展各种法制宣传活动。(负责人:王浪;0854-6454341)。
6、规划建设环保办公室(加挂城镇综合执法室牌子):贯彻执行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划管理、绿化管理、市政管理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镇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加强对土地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参与对本镇范围内的重大项目建设的协调和服务;负责对农民建房的初审及手续的报批,对未经批准的违法建设,协助执法部门做好查处和整治工作;负责贯彻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制定并实施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负责经办本镇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的环保项目的检查、指导、监督、服务和协助上级环保部门做好项目环保审核报批手续,调解、处理因环保而引发的矛盾;接待群众和企事业单位对建设工程、市政服务、环保工作的各类情况的来信来访,做好政策宣传和服务工作。(负责人:杨恩岳;0854-6454341)。
负责全镇市容环境卫生、绿化工作;负责辖区内摊区、市场的管理;负责全镇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指挥调度和管理;对新建住宅区规划设计方案中公共配套设施的配置提出意见,并参与验收,对规划要求建设未达标准的,提请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予以纠正;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按照规定的执法权限和执法范围对全镇违法建筑、违法占用道路、无照经营、建筑施工噪声污染以及违反市容环境卫生、绿化等管理规定的行为予以查处。(负责人:刘高仁;0854-6454341)。
(二)镇其他党政群机构设置
镇人大、纪委、政法委、人民武装部及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计生协会等组织机构,按照有关法律、章程和规定设置,其办事机构采取加挂牌子的形式设置。
老龄工作、小康社会建设工作、扶贫工作、信访维稳工作及其他工作,采取在镇相应的党政办事机构加挂牌子的方式解决。
二、镇党委、政府管理的事业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
断杉镇党委、政府管理的事业机构设置7个,由财政全额预算管理。
(一)党务政务综合服务中心。统一受理和集中办理行政审批与公共服务等党务政务服务事项,提供相关帮(代)办服务;负责服务中心窗口的日常运行管理,以及入驻事项的协调、监督管理和指导服务;负责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培训、考核、后勤服务等工作;受理并会同有关部门处理对政务服务的投诉和建议;负责政务系统办公自动化、政务信息网络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党务政务公开的事务性工作及统计工作;协同相关部门指导、推动村(社区)党务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人:陈正鼎;0854-6454341)。
断杉镇党务政务综合服务中心事业编制6名。领导职数:主任1名(副科长级),副主任1名。
断杉镇党务政务综合服务中心抵季分中心事业编制3名。领导职数:主任1名(副科长级)
断杉镇党务政务综合服务中心定理分中心事业编制3名。领导职数:主任1名(副科长级)。
(二)综治中心(网格化管理服务中心)。负责辖区内各类治安隐患、信访维稳、矛盾纠纷排查梳理、分析研判、受理转办投诉举报等具体事务;负责城乡综合网格服务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指挥调度、联动处置、跟踪反馈;负责网格员、联户长队伍管理;协助平安建设办公室开展监督检查、绩效考评等工作。(负责人:王浪;0854-6454341)。
核定断杉镇综治中心(网格化管理服务中心)事业编制5名。领导职数:主任1名。由财政全额预算管理。
(三)公共事务服务中心。承担精神文明、意识形态、科技推广、信息宣传、远程教育等工作;负责科技、教育、卫生、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图书阅览等公益性服务工作;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就业培训、社会救助、医疗保障等工作;负责各行业有关信息采集、维护、安全隐患排查、应急保障服务等公益性服务工作。(负责人:吴国丽;0854-6454341)。
核定断杉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事业编制8名。领导职数:主任1名,副主任1名。由财政全额预算管理。
(四)农业服务中心。承担制定辖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农机、畜牧兽医、农用物资、农产品质量检测、动物卫生、林业、水利等技术推广、技术服务相关工作;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动物卫生检疫工作;负责普及林业科学技术知识,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负责辖区山塘、水库、河堤、沟渠等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负责保护水资源,防止水污染等工作;负责本区域内农村产权交易信息的收集、整理、政策咨询等事务性工作。(负责人:宋顶坤;0854-6454341)。
核定断杉镇农业服务中心事业编制15名。领导职数:主任1名(由1名副镇长兼任),副主任3名。由财政全额预算管理。
(五)退役军人服务站。主要承担退役军人关系转接和档案移交、教育管理、来信来访、接待办理、心理疏导、权益咨询、政策解答、法律服务等工作;做好军属、烈属、伤病残军人、带病返乡退役军人服务等事务性等工作;协作开展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数据采集、资料管理、汇总分析等工作;负责提供就业创业服务和政策咨询,协助开展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负责退役军人军属沟通联系、联络接待、情况反映、立功报喜、悬挂光荣牌、走访慰问、困难帮扶等具体事务工作。(负责人:鲁鹏;0854-6454341)。
核定断杉镇退役军人服务站事业编制2名。领导职数:站长1名。由财政全额预算管理。
(六)财政所(加挂惠水县财政局断杉镇财政分局牌子)。设置断杉镇财政所,加挂惠水县财政局断杉镇财政分局牌子,为断杉镇党委、政府管理的副科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财政、预算、税收、财务会计等有关政策、法规、法令、规章制度,拟定本镇财政、税收发展规划、计划;监督管理镇所属各部门资金;编制镇年度财政预决算,提供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信息;受委托对辖区耕地占用税、契税进行征收管理;指导全镇村级财务工作;登记管理各单位财产物资;负责各种涉农补贴发放和监督管理;承担各类专项资金核算、监督和跟踪问效;承办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人:罗朝明;0854-6454341)。
核定断杉镇财政所事业编制8名。领导职数:所长1名,副所长1名。由财政全额预算管理。
(七)乡村振兴工作站。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乡村振兴战略和决策;承担扶贫开发、移民管理及乡村振兴相关事务性工作;负责扶贫开发项目申报和组织实施;承担乡村规划建设、人居环境整治、产业发展、环境卫生整治、道路交通建设等工作;负责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信息管理;负责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等工作;完成断杉镇党委、人民政府和县乡村振兴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负责人:卢星成;0854-6454341)。
核定断杉镇乡村振兴工作站事业编制10名。领导职数:站长1名,副站长1名。由财政全额预算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