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水县应急管理局各部门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惠水县应急管理局各部门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372025-09-30 20:41  惠水县应急管理局

一、基本信息

名称:惠水县应急管理局

简介:惠水县应急管理局(以下简称县应急局)是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办公电话:

办公室:0854—6228195

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 0854-6228165

应急保障科 0854-6229595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     下午2:30-6:00

地址:城北办公区2组团二楼

邮编:550600

二、县应急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人:杨晓丽  电话:0854—6228195

1.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目标管理、党务政务公开、机关后勤、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承担组织协调应急管理方面的跨区域交流合作工作;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承担机关党组日常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群工作。

2. 负责规划财务工作。负责部门预决算、财务、装备和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

3. 负责调查评估和统计工作。依法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组织监督、评估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调查评估工作;承担全县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信息统计分析工作。

4. 负责科技和信息化工作。承担县级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规划信息传输渠道;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拟订有关科技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

5. 负责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指导应急救援队伍教育训练,承担县级综合培训基地建设和管理工作;承担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新闻宣传、舆情应对、文化建设等工作,开展公众安全知识普及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社会动员工作。

6. 负责人事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离退休等工作;承担全县应急管理系统思想政治、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

7 . 机关党组织按有关规定设置。

(二)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人:王霞 )

1.负责查处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的违法行为。

2.负责查处安全培训机构和安全评价、检测、咨询等中介机构违法行为。

3.负责执法培训、宣传、法治政府建设、行政审批(政务窗口)、政策法规等工作。负责政策法规工作。组织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草案;承担政策研究相关工作,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措施;组织开展应急管理系统法制建设工作;监督指导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承担依法行政相关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承担法律顾问有关工作。

4. 负责本单位行政审批工作。

(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负责人:范贤林  电话: 0854-6228165

1. 承担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县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承担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石油天然气(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尾矿库(含赤泥库、磷石膏库)、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指导监督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关闭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程、标准情况,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

2. 承担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工作。依法依规指导协调和监督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全县性安全生产检查以及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

(四)应急保障科(负责人:蒋茂  电话: 0854-6229595

1. 负责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工作,承担县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工作。建立全县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机制,承担安全生产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建档和监测监控工作;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

2. 负责火灾防治工作,承担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工作。起草地方性规章制度草案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承担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3. 负责防汛抗旱工作,承担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工作。组织协调全县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协调指导重要河流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组织协调台风防御工作。

4. 负责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工作。负责拟定防震减灾规范性文件和地震监测预报方案,负责全县地震监测和地震监测台网(站)的管理和指导服务,提出布局与优化调整方案;负责全县工程建设场地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和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地震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防范和处置次生灾害;负责地震行业质量、计量与技术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震情应急值班、震情灾情信息报送、地震余震及次生灾害检测和防范、地震应急数据保密工作;组织协调地震应急救援,参与应急处置、灾害损失评估、制定灾区重建工作;配合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承担县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5. 负责救灾和物资保障工作。承担灾情核查、损失评估、灾害救助、救灾捐赠等工作;拟定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承担上级下拨、县级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牵头组织县内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工作,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指导完善社会力量和市场参与救灾工作机制。

6.承担应急值守、政务值班等工作;组织拟订惠水县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统筹全县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惠水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负责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协调,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和管理,承担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的现场协调保障工作;积极参与跨区域应急救援工作;衔接驻惠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7.负责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落实应急重点工程建设和避难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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