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水县农业农村局各部门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惠水县农业农村局各部门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952025-09-30 16:11  惠水县农业农村局

一、基本信息

名称:惠水县农业农村局

简介:惠水县农业农村局是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惠水县乡村振兴局、惠水县生态移民局(以下简称县乡村振兴局、县生态移民局)牌子

办公电话:0854-6221048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     下午2:30-6:00

负责人:秦娴

地址:惠水县人民南路涟江街道办事处旁

邮编:550600

二、惠水县农业农村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机关党委办公室)(负责人:彭庆波 电话:0854-6221048)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民族团结、统战等工作。承担机关党群、纪检监察、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依法组织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工作。承担推动“三农”重大规划和政策落实工作。承担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过渡期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工作。承担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有关重大部署和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统筹综合性督查检查、考核考评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绩效考核

(二)计划财务科(负责人:唐仕秀 电话:0854-6221048)

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组织提出农业投资规模、方向的建议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中央和省级分配到县的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有关资金,研究提出县级涉及乡村振兴有关资金分配建议方案并指导、监督资金使用。牵头编报部门预算、决算并组织执行。负责农村金融、农业保险和农业基金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财务日常结算、资产、政府采购管理工作

(三)政策法规(执法监督)科(负责人:班光锋 电话:0854-6221048)

承担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事务,统筹研究以乡村振兴为重心的“三农”工作发展战略、规划,提出实施的对策建议。组织开展“三农”工作重大问题调查研究,提出实施的对策建议。提出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相关政策建议。提出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承担农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承担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的起草和执法监督工作。指导、组织、开展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农业综合执法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复议答复和有关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本部门行政应诉、普法宣传工作

(四)乡村产业发展和项目投资建设管理科负责人:严丽波 电话:0854-6221048

负责拟定农业产业、乡村帮扶产业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农业经济运行调度、促进农民增收工作。组织协调乡村产业发展,推动延长农产品产业链。起草促进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政策建议。承担乡村帮扶特色产业发展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农村创业工作。承担农业涉外事务、农业贸易促进、农业援外项目等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对外交流合作。承担涉及台湾地区有关农业事务。起草乡村振兴重点地区帮扶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革命老区帮扶和乡村发展,协同推进民族地区乡村发展。协调推动农村劳动力和脱贫劳动力稳就业,指导开展有关技能培训。承担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有关工作。配合推进易地搬迁后续扶持。指导农业区域协调发展。承担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省直单位定点帮扶工作,以及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选派管理工作。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负责东西部协作的统筹协调、联络服务工作,拓展协作领域。负责编制东西部协作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项目谋划、申报和投资计划执行,监督检查协调监管重点建设项目执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储备、市场推介,高质量发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农业招商、农村闲置低效项目资产盘活工作。指导脱贫帮扶项目资产管理。编制农业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承担农业品牌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分析和监测预警。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业信息服务。承担农业统计、农业农村信息化和数字乡村发展有关工作,指导农业行业信息化发展

(五)种植业管理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科(负责人:许咏碧 电话:0854-6221048)

负责起草种植业发展政策、规划。指导粮油作物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承担发布节水农业、抗灾救灾和发布农情信息有关工作。承担肥料有关监督管理以及农药、种子生产经营和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农药科学合理使用。承担县内植物检疫、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有关工作。起草农作物种业发展政策、规划。负责拟定种业振兴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和管理。监督管理农作物种子、种苗。组织抗灾救灾和救灾备荒种子的储备、调拨,负责抓好庭院经济,配合做好林下经济。负责统筹经济作物产业发展。起草茶叶、水果、蔬菜、食用菌、中药材等经济作物发展政策、规划。指导经济作物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承担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承担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等有关工作。负责只能层级范围内种子、肥料、农药农业投入品违法案件查处;农业植物新品种权保护、植物检疫、野生植物保护方面违法案件查处;种植环节农业投入品及地理标志等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案件查处;农资废弃物回收案件查处;负责督促指导全县农资打假工作;对有关举报、投诉案件进行受理、核查;指导、督促、协调全县相关执法工作。

(六)养殖业管理(动物防疫)和渔业渔政科(负责人:曾令梅 电话:0854-6221048)

起草畜牧业、饲料业及发展政策、规划,畜禽种业发展政策、规划。组织实施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和管理。指导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监督管理饲料及其添加剂、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质量安全。起草畜牧屠宰行业、兽医事业发展政策和规划。监督管理兽医医政、兽药及兽医器械。监督管理畜禽屠宰环节质量安全。组织实施省内动物防疫检疫。承担兽用生物制品安全管理有关工作。起草渔业发展政策、规划。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指导水产健康养殖和水产品加工流通,组织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组织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及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监督管理渔政。指导渔业安全生产。负责只能层级范围内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农业投入品违法案件查处;负责养殖环节养殖投入品、种畜禽、动物及动物产品质量安全违法案件查处;负责屠宰质量安全、养殖业兽药投入品(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违法案件查处;负责宠物医疗机构违法案件查处;负责动物卫生监督案件查处;负责渔政、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违法案件查处;对有关举报、投诉案件进行受理、核查;指导、督促、协调全县有关执法工作。

(七)农田建设和科教环保科(负责人:丁兴荣 电话:0854-6221048)

承担耕地质量管理,指导新增耕地质量鉴定工作。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提出促进农垦经济发展政策建议。指导农垦企业和农垦经济发展。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承担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承担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和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有关工作。起草农业农村科技发展的政策、规划。承担产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机推广体系建设,以及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承担会同有关部门推动科技支撑乡村振兴和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监督管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指导农业教育、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及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和管理。指导农村可再生资源开发利用、节能减排、农业清洁生产和生态循环农业建设。承担外来物种管理有关工作。牵头指导农业农村生态环保工作。负责职能层级范围内基本农田保护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等方面的违法案件查处;对有关举报、投诉案件进行受理、核查;指导、督促、协调全县相关执法工作

(八)农业机械化和安全生产科(负责人:杨保保 电话:0854-6221048)

牵头指导协调机关系统消防安全和农业农村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起草农业机械化发展政策和规划、农机作业规范和技术标准。指导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组织农机安全监理。组织对在用的特定种类农业机械产品进行调查。指导农机作业安全。负责职能层级范围内农机违法案件查处;对有关举报、投诉案件进行受理、核查;指导、督促、协调全县相关执法工作。

(九)社会事业促进(乡村建设)和帮扶监测(移民)科(负责人:田长军 电话:0854-6221048)

牵头统筹乡村振兴有关工作。协调推进乡村建设行动。推动农村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建设和运营管护。负责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组织开展农村厕所革命。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健全农民参与乡村建设机制。参与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承担参与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推动农村文化发展和移风易俗,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承担指导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发展农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起草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及政策,指导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纠纷仲裁管理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标准、违法用地查处,指导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负责职能层级范围内农村集体资产等农村社会事务相关违法案件查处;指导镇(街道)宅基地案件查处;对有关举报、投诉案件进行受理、核查;指导、督促、协调全县相关执法工作。负责东西部协作支持的资金项目的使用余监督检查。推动共建东西部协作产业园。协调指导推进东西部协作产业合作及劳务、消费等领域协作。负责指导落实防止返贫动态监测机制。组织对存在返贫风险人群开展研判和动态监测。承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关数据统计、监测、分析。承担协调有关部门落实防止返贫检测对象帮扶措施。协同推进脱贫地区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和饮水安全保障工作。负责组织拟订易地搬迁移民、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的政策;协调指导易地搬迁移民、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承担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相关工作;指导生态移民后期扶持发展工作;负责各级生态移民资金、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安排和指导、实施以及监督。

惠水县农业农村局设下列事业机构:

(一)种植业发展中心(负责人:王伟 电话:0854-6221048)

负责粮油作物、蔬菜、水果、食用菌、茶叶、烤烟、中药材等农作物产业实用技术、试验、示范和新品种示范及推广。承担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检验、鉴定的技术性工作。承担土壤肥力提升与肥料的施用技术的推广与应用。为农作物种子管理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开展全县农作物种质资源收集、鉴定工作,以及农作物品种区域试验、新品种展示示范。开展种子技术推广工作。开展全县各镇(街道)种植业生产各项技术服务工作。协助主管部门制定全县种植业发展战略、年度生产计划和技术措施,开展种植业技术推广,为全县种植业发展提供技术保障。指导全县开展种植业生产救灾工作。根据种植业发展规划和任务,合理编制资金预算,并按照预算执行,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和跟踪,对资金使用效果进行定期评估和反馈。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养殖业发展中心(负责人:杨世佳 电话:0854-6221048)

承担全县畜牧渔业技术推广工作,促进全县畜禽水产养殖业的发展,为全县养殖业发展提供技术保障。承担全县动物疫病防治及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处置等相关事务性工作。承担全县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工作。承担全县畜禽品种改良工作。承担全县饲草饲料技术推广运用。承担对各镇(街道)相应部门人员的技能培训和指导工作。协助主管部门制定全县养殖业发展战略、年度生产计划。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人:罗仕立 电话:0854-6221048)

负责宣传、贯彻国家、省、州有关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的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全县收缴的违规农业投入品及农产品销毁处置工作。指导、督促、协调全县农业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开展全县农业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提升全县农业执法水平。承办全县农业执法案件,做好司法衔接工作,配合公安机关等部门查处相关刑事案件工作,配合林业、自然资源、水务等部门查处相关行政执法案件。办理管辖区域内重大复杂、影响力大的农业违法案件、上级交办、督办的案件。参与跨区域、跨部门联合执法。指导农业设施用地审批、备案、监管。对举报投诉案件进行查办。协助主管部门开展全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体系建设,全县农业执法诚信体系建设,制定全县农业执法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其他农业行政执法相关工作。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乡村振兴服务中心(负责人:葛德英 电话:0854-6221048)

协助开展、指导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工作。协助开展、指导全县易地搬迁后续扶持、水库建设移民及后期扶持等工作。协助开展、指导全县乡村建设各项工作。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农业机械推广中心(负责人:周华 电话:0854-6221048)

承担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维修等相关技术性、事务性工作。承担上级下达的农机化技术推广任务。承担农机购置补贴审核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农机安全相关监管、检查的技术性、事务性工作。承担农机监理员资格审核相关事务性工作。开展全县农机技术推广工作,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适宜的先进农机具。开展特定种类农业机械产品调查工作。开展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和农机安全技能培训。为主管部门调查处理农机事故提供技术支撑。为主管部门编制农机技术推广中长期规划提供技术保障。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负责人:蔡肇君 电话:0854-6221048)

承担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评价鉴定检验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的检测标准,研究新的检验技术和方法,参与有关地方标准的制(修)定承担对县内农产品安全检测机构相关技术指导、技术咨询和人员培训。接受其他委托检验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方面的技术咨询、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等工作。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植保植检中心(负责人:袁小菊 电话:0854-6221048)

负责全县主要农作物病、虫、草、鼠害预测预报及信息报送,以及农作物病虫灾情分析;开展植保新技术、新农药、新药械试验、示范及推广;组织开展农作物病、虫、草、鼠害防控、宣传、培训、指导及技术咨询和信息服务;承担农业植物检疫检验相关技术性工作及服务;承担农药监管相关技术性工作及服务;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农村经营服务站(负责人:周国菊 电话:0854-6221048)

承担农民负担监测与监督相关事务性工作。承担农村改革各项事务性工作。承担指导农业农村社会事务管理的有关工作。承担涉及农村土地矛盾纠纷调处核查工作。承担指导农村集体财务会计、资产管理、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和农村经营体系建设规划等事务性工作。承担农村政策宣传、农村经济统计分析、农民收入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情况的监测和统计调查。承担农村经济统计信息体系建设规划事务性工作。承担农村经营管理人才队伍的培养工作。承担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的统计、调查、宣传、培训和指导工作。协助查处农民负担的重大案(事)件。参与农村经济体系和经营管理重大问题的研究,提出改革与发展的建议。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东西部协作服务中心(负责人:赵继军 电话:0854-6221048)

负责东西部协作信息通报、统计监测等工作。负责联系有关部门抓好东西部协作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协助主管部门开展东西部协作帮扶规划、年度计划等工作。协助主管部门开展农村致富带头人培训工作。协助有关单位做好与帮扶城市的深度交流合作,推动黔货出山、人才培养、产业合作及旅游开发、协助相关部门组织劳动力到结对省份就业等。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乡村振兴信息监测中心(负责人:魏华雨 电话:0854-6221048)

承担全县巩固脱贫成果,推进乡村振兴统计监测的事务性工作。协助主管部门开展脱贫户、防贫监测对象动态调整及档案建设工作。对乡村振兴情况开展动态监测,指导基层乡村振兴系统的系统监测工作,承担全县乡村振兴监测数据信息的比对与核查。协助主管部门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服务工作,依法促进政务数据服务规范、共享和开放。协助主管部门拟定全县巩固脱贫成果,推进乡村振兴工作考核制度、方案,协助主管部门开展防贫监测对象风险识别纳入、帮扶、消除及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有关工作。协助主管部门做好社会帮扶工作、乡村工匠培育工作,动员、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振兴。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农业项目管理服务中心(负责人:姚娟 电话:0854-6221048)

在县农业农村局的领导下,拟定全县农业建设项目年度工作计划,提出具体实施目标、任务和措施。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项目谋划、申报和投资计划执行,监督检查协调监管重点建设项目执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储备、市场推介,高质量发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农业招商、农村闲置低效项目资产盘活工作。承担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库、“531”项目库建设相关工作。协助开展中央和省级分配到县的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分配、建议并指导、监督和实施。负责抓好“雨露计划”、农村劳动力培训、脱贫人口小额信贷等相关工作。统筹全县农业产业、农田建设、救灾资金、社会化服务、培训等农业产业类项目的实施,指导抓好全县农业生产等工作。承担全县东西部协作项目、衔接资金项目的编制、规划、储备和实施。指导脱贫帮扶项目资产管理。承担农业农村信息化和数字乡村发展有关工作,指导农业行业信息化发展。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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